正在這時,日本內閣決定派兵的消息已經傳達給華北駐屯軍。7月11日下午2時,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部情報參謀專田盛壽給今井武夫武官打來特急電話,向他傳達了東京內閣會議的決定:“為了解決中國問題多年來的懸案,現在正是大好機會。所以,當地交涉已經沒有進行的必要,如果已達成協定,也予以撕毀。”

    日本華北駐屯軍得到內閣決定通知後,馬上召開了參謀會議,做了決定:以此項事件為轉折,從根本上解決華北問題。其具體措施是:一、暫時停止過去的和平談判;二、徹底實行《何梅協定》;三、在此期間,逐步集結兵力,伺機對河北省的中國軍隊給以徹底打擊和掃蕩。

    日本華北駐屯軍的方針已定,需要的是戰爭的準備時間。如果像專田參謀那樣撕毀一切協議,露出馬上發動戰爭的麵孔,可能造成二十九軍提前準備。有鑒於此,鬆井太久郎和今井武夫沒有按照專田參謀的方法去做。日本華北駐屯軍參謀長橋本群也同意了鬆井太久郎的做法。

    11日晚8時,北平特務機關長鬆井太久郎與中方代表秦德純簽訂了《盧溝橋事件現地協定》(史稱《秦鬆協定》)。協定內容主要有三條:

    一、第二十九軍代表聲明向日軍表示道歉,並對責任者給予處分,負責防止今後不再惹起類似事件。

    二、中國軍隊和豐台駐軍的日軍過於接近,容易引起事件。因此,盧溝橋城周圍及龍王廟駐軍,改由保安隊維持治安。

    三、鑒於本項事件乃出於藍衣社、共產黨及其他抗日團體的指導,今後要采取措施並徹底取締。

    以上各項均予承諾。

    從協定內容看,日方已經降低要求,而同時,日方不斷向華北派兵。冷靜觀察,日方簽訂協定不過是爭取時間,敷衍中方。協議簽字後,鬆井等人立即致電天津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部和東京陸軍省、參謀本部。

    日本陸軍省接到簽字後,於當日夜廣播說:“接到在北平簽訂了停戰協議的報告,鑒於冀察政權已往的態度,不相信其出於誠意,恐將仍以廢紙而告終。”

    其實,中國人是最講誠意的。與日軍態度相反,冀察當局在協議簽訂後,以為和平已不成問題。為表示自己的友好和誠意,冀察當局在當天晚上就把幾天來俘虜的200多名日軍送回豐台。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