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蔣介石看來,外交抗議是必要的。7月8日下午,國民政府外交部向日本駐華大使館口頭提出嚴重抗議。可是,日本駐華大使川越茂卻在7月6日由南京去上海轉青島到天津去了。日本外相電告川越茂,已發生盧溝橋事變,命川越茂速回南京。川越茂在天津逗留不回,外相無法,隻得任命在返國述職途中的漢口總領事三浦義秋為返任督促使,去督促川越茂返任。

    7月9日,中國外交部次長陳介再度赴日本駐華大使館,向一名參事重申口頭抗議,陳介正告曰:“根據我方所接獲的報告,盧溝橋事件其責並不在我,顯係日軍挑釁,特嚴重抗議,並且聲明保留一切合法要求。中日關係已臻重要關頭,不容再趨惡化,貴方應立電華北駐屯軍,速即製止一切軍事行動,並與冀察當局速據正確事實,力謀和平解決,藉免事態擴大!”日方參事虛與委蛇,強調日方並無意使事件擴大,並答允立即通知華北駐屯軍,製止軍事行動。

    國民政府加緊了外交交涉的力度。7月9日下午3時,外交部長王寵惠由上海飛抵南京。翌日,王寵惠向日本大使館發出了口氣比較強硬的書麵抗議,要求日軍立即撤回原防。11日,外交部發言人舉行記者招待會,揭露事件真相,斥責日本侵略。

    日本既然已經不惜開戰,自然對於中國外交方麵的抗議不會在意。日本方麵不但置之不理,反而發表反聲明,指稱中國方麵“非法炮擊及排日侮日”,要求中國政府道歉和“迅速反省”。11日,日本駐南京大使館奉東京訓令向中國政府提出,盧溝橋事變係“地方事件”,日方直接與華北地方當局交涉,不希望中國政府過問,企圖排斥中國政府對事變的處置權。

    盧溝橋係中國領土,與日本的交涉屬於外交事件,怎能交由地方政府辦理?針對日方“現地解決”的陰謀,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此次議定或將來待成立之任何諒解或協定,須經中國政府核準方為有效。”同日,外交部派遣楊開甲、孫丹林為特派員,前往北平,協助冀察當局對日交涉。其後,外交部又多次與日本方麵交涉,但均未取得任何結果。一係列外交交涉行動,均以失敗而告終。

    蔣介石的妥協願望隻是一廂情願。當時日本的近衛內閣不僅完全讚同配合日本軍閥行動,而且發表比軍部更強硬的論調。據重光葵的回憶稱:“近衛內閣鑒於九一八事變,政府被軍部拖著走,成了關東軍的尾巴。所以這次趕在軍部前麵,竟發表比軍部更強硬的論調的這種情況,完全出乎蔣介石的意料。蔣介石企求和平苟安的打算因此處處碰壁。”

    公開的外交途徑不能奏效,蔣介石便借助秘密的謀和渠道。這就是與在華日本紡織同業會理事長、曾任上海總領事的船津辰一郎的秘密和談。船津受日本首相近衛文的委托,於8月7日抵達上海,準備和南京政府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進行秘密和談。

    船津此行,雖是私人身份,但其所攜條件都經過官方討論,主要是擴大華北非武裝地帶,取締排日,降低對日關稅,承認偽滿和共同防共等。日本駐華大使川越聞訊也主動前來參與其事。8月9日晚,雙方舉行第一次會談。但正好這天日軍在上海又挑起事端,發生所謂“虹橋事件”。8月13日,上海抗戰爆發。秘密和談遂告中斷。

    從七七事變到八一三上海抗戰這一段時間內,蔣介石一度猶豫不定,對和平抱有很大希望,結果軍事上坐失良機,致使日本得以從容調遣軍隊,在輕易占領華北後,於8月13日挑起上海戰火,迫使中國軍隊在不利的條件下倉促應戰。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