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刑事案件之中措辭的鋒利,在此次案件之中,楚辭明顯要柔和的多。他坐在位置上,聽著對方律師的陳詞激辯。楚辭承認,對方律師還算聰明,他沒有在這件作品是否抄襲上多做說明,而是選擇了利用大眾慣有的一種同情心理,將畢嵐以及華茂公司擺在了受教的位置之上,言語之中給出了對於三三以及她作品的充分尊重。這無疑是在打同情分。

    楚辭將目光投向旁聽席上,看著大家表情在微妙之處的變化。很多時候,人們對於某件事、某個人很難原諒的一點在於不知悔改。可隻要這人正視自己的過錯,立下自新的決心,很難說不會勾起人們心底那份所謂的善意,可在這句看似真誠的對不起,換來他人真心原諒的背後,是對於受害者所遭受的傷害的忽視。

    “眾所周知,我的當事人曾在多個場合表明自己是三三老師的忠實讀者。而這次對於三三老師作品的改編,其初衷也是出於對於三三老師的致敬。”

    楚辭適時的提出了反對,在得到審判長的同意之後。他將自己所整理出來的資料證據呈交法庭,隨後說道:“這是我就兩部作品進行仔細對比之後整理出來的資料,相似之處已然超過了我國《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適當引用的規定。而且在華茂公司此次所爆出來的作品之中,還對其原著裏麵的人物進行了惡意的篡改,將原本善良溫暖的阿齊,改寫成為了冷血、為達目的不折手段的瘋子。”

    “如果這樣惡意的篡改,是對原作者與原作品的致敬。那麽作為三三老師的代理律師以及忠實讀者,我也有理由懷疑這是被告為了逃避自己抄襲的責任而假象出來的托詞。”

    隨後,楚辭又列舉出了兩本書十處以上的雷同之處,甚至許多地方的描述直接是複製粘貼的模式。最後,當楚辭將黎麥作為證人請出。她未曾看一眼畢嵐,麵對楚辭所提出的每個問題,都清晰而沒有任何遲疑的進行了回答。

    畢嵐看著黎麥,雙眸之中有著瀕臨熄滅的火光,那怒火就是一堆沒有火苗的炭火,它不似熊熊大火的熾烈,卻如同小火慢燉的炙烤,在一點一滴之中將你煎熬。

    案子隨著審判長手中法槌的敲響而塵埃落定,幾人走出法庭,畢嵐也沒有先前所謂的遮掩,當著大家的問直接詢問黎麥:“黎麥,你有想過自己今日的舉動會將你置於何種境地嗎?”

    “畢總,我隻是不想一直被人當槍使。”

    “可惜,你今日這麽一勇敢,在這個圈子你連給別人當槍使的機會都沒有了。”畢嵐言語諷刺,可也是道明了黎麥當下的處境。任何一家公司出於一份慎重,都很難再對黎麥發出橄欖枝。

    無可否認,黎麥原本因為事情的明朗而冉冉升起的輕鬆,被畢嵐如此現實的一句話所打破。雖然,施詩將她舉薦給了阿萊,可這次抄襲事件帶給她的影響並不會因為施詩的舉薦而有所減輕。與來自同事的輕視,與有之可能產生的摩擦都隻能她獨自去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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