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的石崇富可敵國,因為觸怒皇帝,被抄家處死。臨刑時有人問他有什麽遺言,石崇說:“隻希望死後收屍時,棺材旁能挖兩個洞,將我的手伸出棺材外,讓大家看一看雙手空空的我,什麽也沒有帶走。我所有的錢財、田產、富貴榮華雖然彌天蓋地,一旦撒手塵寰,卻什麽都不是我的!”

人生有所得,就有所失。有時候家遭小偷,竊走了一些財物,或是家中失火,燒去了房子,都還算是小小的損失,若是失去了某些東西,人生的道路就會感到很辛苦。例如:

一、失去了機會。人生需要很多好的機會,諸如讀書的機會、就業的機會、上進的機會、升遷的機會;失去機會,也許因此與成功失之交臂,自然會有失落感,會不快樂。

二、失去了善友。人的一生要有幾個好朋友,能結交到一個善友,有時候比兄弟姊妹還更重要。所謂“善友”,要能互相砥礪、照顧、規勸,失去善友,是人生非常大的損失。

三、失去了愛情。人一生的幸福,雖然來自於很多方麵的共同成就,但是一般男女莫不以愛情為人生最大的幸福,失去了愛情就痛苦不堪。其實人都需要愛情,為何會失落?一般人不肯研究遠因近果,所以隻有忍受世事多變的痛苦。

四、失去了父母。做人最快樂的時候,就是童年有父母的照顧,長大後有父母可以孝順。假如為人子女,很早就失去父母,沒有父母的關愛,沒有父母可以孝順,這也是人生最大的憾事。

五、失去了職業。人在世間生活,不能坐享其成、不勞而獲,應該有正當的職業,賺取正當的所得,才能維持正當的生活。但看現在的社會,失業人口之多,可想而知大家經濟生活缺乏依靠,一日等待一日,不知就業的機會在哪裏。尤其有的人上有年老父母需要奉養,下有年幼子女需要教養,卻苦於沒有就業的機會,真是歲月艱苦。

六、失去了健康。人活著,如果沒有健康的身體,有時真是生不拖累,也是人生很大的無奈。

七、失去了希望。人應該活在希望裏,有希望就有明天,有希望就有目標,有希望就有未來。假如沒有希望,所謂“哀莫大於心死”,失去希望,就失去了人生的意義。

八、失去了信仰。人生一定要有正當的宗教信仰,有的人不能堅定自己的信仰,從這個宗教走到那個宗教,從那個宗教又信仰另外的宗教。因為沒有從宗教信仰裏求得安心、獲得體驗,因此怨天尤人,怪神怪佛,對宗教產生誤會,這是最為可惜的事。

人生本來就“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失去雖然可惜,但並不是最大的悲哀,重要的是,失落了要想辦法補救。例如,隻要勤勞,不怕沒有機會;隻要誠懇,不怕沒有善友;隻要自己健全,哪怕沒有愛情。甚至沒有父母,可以普愛天下之人;失去職業,擺個小麵攤也能為生;失去健康的人,隻要心理健全,殘而不廢也能成功;失去了希望,可以建設正念、正見等。但是,一個人如果失去了信仰,就是失去了自己,那就很難得救了。因為信仰不是向外祈求神佛的保佑,而是向內的自我淨化、自我健全,所以希望世人不要怨歎“失去”,隻要我們自己健全,增上心力,失去的也能再找回來。

·佛光菜根譚·

迷惑時,我們失去所有時間;

開悟後,我們擁有全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