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我剛從日本開完國際佛光會理事會返回,聽說在鬆山的台北道場與在台中的東海道場各自為我在19日的行程中安排了午宴,正在互相僵持不下,因為兩家別院都在陰錯陽差的情況下,分別約了演藝人員與新聞記者,在中午時間與我素齋談禪。我知道以後,立即打電話給兩家道場,給予承諾。是日,我依約分赴兩地,在短短一個半小時內,超速行車,從台中趕到台北鬆山,既沒有讓道場失信,也沒有令客人失望。事後,兩寺的住持前來道歉禮謝,我聽了,莞爾一笑,心裏想:“沒有關係!因為你重要,他重要,我不重要。”後來,我無意間和弟子們在閑聊時提及此事,不料這句話竟然在徒眾之間傳誦開來,成為一樁趣談。其實,話雖簡短幽默,但絕非偶發即興之語,而是我畢生以來與人我相處之道。

社交場合裏常見有一種現象,隻要某人一出現,現場馬上氣氛熱絡,笑聲不斷,這種能帶動氣氛的人總是到處受人歡迎。反之有的人,隻要他一出現,本來歡娛的氣氛,空氣一下子就凝固起來,這種人走到哪裏都不受人歡迎。如何才能成為受人歡迎的人,有四點意見:

第一,令人害怕不如令人喜愛。有些主管、長輩,喜歡以權威來建立別人對他的敬畏。其實一個人太過威嚴,令人望而生畏,這不一定很好。“令人害怕”是因為別人畏懼你的權力、勢力,不敢得罪於你,反而容易與你生疏;“令人喜愛”則容易受人歡迎,讓人願意親近你,與你相交。因此,令人害怕不如令人喜愛,至少令人喜愛表示我在別人心中是個好人。

第二,令人喜愛不如令人讚美。有時候喜愛一個人,卻說不出喜愛他什麽,這是不行的。“令人喜愛”有時候隻因誌趣相投,或因你的外表討喜,讓人看了順眼,或是你不與他唱反調,凡事聽話好配合;“令人讚美”則是因為你有優點,讓人欣賞,因此令人喜愛不如令人讚美。我們喜愛一個人,就要能讚美他,如“他很慈悲、他很負責任、他很有禮貌、他很隨和、他很公平、他很有忍耐力、他很肯吃虧”……能令人讚美的人,表示自己是有條件的。

第三,令人讚美不如令人尊敬。有些人雖然令人讚美,卻不受人尊敬,這樣也不好。“令人讚美”是因為你很能幹、很有學問,卻不見得能讓人尊敬;“令人尊敬”則是因你的品德、風範、做人處世讓人信服,因此令人讚美不如令人尊敬。令人尊敬的人,自然受人愛戴,為人所重視。

第四,令人尊敬不如令人懷念。我們尊敬一個人,但是當他離開以後,日子一久便忘記了;有的人則讓我們一輩子也忘不了他。“令人尊敬”有時屬接觸性的因緣,當別人與你共處時尊敬你、敬重你,分開了卻不見得會懷念你;“令人懷念”則是一輩子的事,有許多朋友雖然相隔兩地,數十年未見,仍然令人懷念。好比許多刻骨銘心的往事,讓人終生難以忘懷。因此,令人尊敬,不如令人懷念。

每個人不論職務高低或種族差異,都希望自己能受人重視,被人尊敬,做個受歡迎的人,然而受人歡迎容易,受人尊敬則難。有的人讓人敬畏,有的人讓人放心,有的人令人歡喜,有的人令人懷念。

·佛光菜根譚·

自負的人無人重用,自愛的人保有尊嚴;

傲慢的人不受歡迎,謙遜的人贏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