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治家格言》說:“處世戒多言,言多必失”;朱熹亦雲:“言語不可妄發,發必當理。”這都是告誡我們“禍從口出”的害處。話有六種不說,以下分四點說明:

第一,所說非人不說

不與非當事人,談論不相關的事。因為非當事人不了解前後因緣,聽了你所講的話,或斷章取義,或揣測分別,生出的不同理解,反而造成更多的誤會。

第二,說了無用不說

經典提到,有十種人與他們講話沒有用。如傲慢虛偽、怯弱憂怖、不知慚愧、執著主見、遇事猶豫、對人懷恨、自私自利等,他們或是虛偽應付,或是借故推托,你與他說話等於是白說,所以不說。

第三,涉人隱私不說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我們要尊重別人的隱私權,這是個人口德的修養,也是仁人君子之道。北宋司馬光說:“揭其閨門之醜,暴其父祖之惡;此禍關殺身,非止傷忠厚也。”所以,涉人隱私不說。

第四,諂媚阿諛不說

經典說,諂曲的人“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他的目的隻在獲得別人青睞。他一心取悅,一再奉承,隻能活在別人喜怒哀樂的陰影中,卻不能活出自己,實在可悲亦可憐。因此,諂媚阿諛的話不說。

第五,出格招忘不說

說話要把握重點,所謂“話多不如話少,話少不如話好”。所以,如果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表達,乃至彼此講話的內容,已經離開了主題,甚至有損人格,或者現在才講完的話,對方馬上就忘記,那就不說這些閑話了。

第六,說了招禍不說

說話能讓他人快樂,也能讓人痛不欲生;說話能讓人看出你的禮儀修養,也能讓人感覺到你的魯莽無知;說話可以幫助別人,也能給自己引來禍端。老子說:“舌為禍福之門”,假如說了話,惹來不好的後果,成為是非麻煩,讓人不喜歡,與其如此,不如不說。

說話的目的是在溝通,傳達事物,隻要彼此的意思明了就好,不必再多說一些節外生枝的話語,以免“說事後話,唯恐當局者迷”。這六事不說,可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