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有四種度化眾生的方法,稱為“四攝法”,也就是以四種方法來攝受眾生。四攝法是增進人際關係的方法,是為人立身處事的準則,《華嚴經》雲:“若能成就四攝法,則與眾生無限利”,菩薩隨化度生,須善解種種方便,故先以四攝法攝受眾生,比方說我布施給你,讓你產生好感;我對你讚美,讓你歡喜和我相處;我給你種種利行,給你方便;我以同理心與你相處,得到你的信任,如此就容易讓你得度了。關於“四攝法”,說明如下:

第一,布施,法施重於財施

布施,不光是指錢財、物質、醫藥的財施,還有法施,也就是知識道理的教導、方法技術的傳授,或是講說佛法勉勵怯弱者,讓他們身心健全,能憑自己的能力自給自足、自立自強,甚至有能力幫助他人。財施,隻能解決一時的困難,因為物質錢財會有用完的一天,如果是傳授技術、講述佛法的布施,才是用之不盡的寶藏,才是根治貧困、救濟殘弱最徹底的方法,所以,法施重於財施。

第二,愛語,法語重於軟語

“愛語”並不是說一些諂媚、奉承、虛偽、言不及義的語言,而是要講說佛法讓他人受用。例如讓你了解慈悲、向你解說戒行、告訴你如何忍辱,使眾生心安而明義理,讓你生生世世受用不盡。《禮記》說:“安定辭,安民哉。”“安定辭”就是離妄語、兩舌、綺語、惡口,而說真實的語言、安慰曉喻的語言、歡喜慶祝的語言、善巧柔順的語言,使對方充滿信心與歡喜。借由愛語與眾生結善緣,再進一步使其歡喜接受佛法,信受奉行,成就普度眾生的目的。

第三,利行,法利重於俗利

世俗上的方便利行有限,佛法上的利益之行無限。例如幫忙照顧小孩、幫忙提重物、聽人訴苦、走路時禮讓行人、坐車時讓位給老幼婦孺、協助盲者過馬路等,這些都是有限的利他之行。佛法上的利行是舍棄自利,以人饑己饑、人溺己溺、冤親平等的大慈悲心利益一切眾生,使眾生歡喜信受佛法,如佛陀的“舍身飼虎,割肉喂鷹”,都是難行能行的利他之行。

第四,同事,法同重於人同

我們常聽人說,我們是同鄉、同事、同學、同宗,這些的相同,隻是“人同”,都是有限的;法同則是指見解上的相同,而且能隨緣隨眾,就如觀世音菩薩,“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也就是說,對軍人講政治、對老師講教育、對商人講經濟、對學生講未來學。不但是對各種領域、各個階層的人,講說他們熟悉的話題、語言,還能站在對方的立場設想,能與對方感同身受,如此才能親近眾生同其苦樂,增加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四攝法”不限於用在度化眾生之上;在社會上,不論哪個部門、哪個階層的人,能懂得善用“四攝法”,必能於其中得到良好的人際關係,並於其中獲得自他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