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執行者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會片麵地將接受指令理解為“對上司負責”,或者認為“這是上級安排的工作,我要做的就是做出讓他們滿意的成績”。這些想法往往會帶來一些負麵影響。比如,執行者可能會成為上級的私人工具,而不是團隊中的工作者。

    當執行者執著於對人負責的工作理念和原則時,執行者和直屬上司之間可能會由單純的工作關係變成更加緊密的私人關係,上級為了私利會要求員工為自己服務,而不是為工作服務。而對人負責一旦形成某種規則或者習慣,就會滋生派別主義和利益團體,會對團隊的管理體係和執行體係造成嚴重的破壞。

    員工聽從上級的指令做事是執行力的一個重要表現,但是聽從指令做事並不意味著盲目服從上級。從團隊的角度來說,執行者是對整個團隊的目標負責的,是對自己的工作負責的,工作業績的好壞,任務是否能夠完成決定了自己的發展前景。上級及管理者通常起到指導和監督的作用,他們本身也是為團隊服務的。如果將執行任務當成是對管理者負責,那麽一旦管理者為了私利而破壞團隊利益,執行者所做的事情也就與團隊目標相脫節。

    這種對人負責的原則體現的是一種收斂的、盲目的、保守的態度,對於團隊的任務執行力幾乎沒有任何的幫助,而且會損害內部的合作文化。正確的執行態度應該是對事負責,管理者在進行團隊管理的時候,應該重點強調這一點,並對員工的行為進行引導和監督。

    比如,管理者應該重點督查員工的工作目的是不是幫助上級實現個人目標,有的時候,員工會將上級的利益作為執行的第一目標,為了確保自己能夠取悅直屬上司,他們會以上司的私人利益為先,將團隊目標放在這些私人利益之後,結果導致團隊目標的實現受到影響。

    有時候,管理者應當重點查看員工是不是按照直屬上司的要求對高層指令做了修改,一些高層下達了指令之後,可能會在傳達過程中出現扭曲,中層為了私利會擅自改動這些指令,而基層執行者為了維護上下級之間的關係,為了確保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不受損害,也會順著這些扭曲的指令去執行。

    為了杜絕這種現象,管理者必須強化流程管理和過程管理,必須加強對員工工作的監督,確保工作流程符合團隊規定。一旦發現員工在執行過程中罔顧團隊目標,或者為了取悅上級而不顧團隊利益,就要堅決給予嚴厲的處罰。一旦發現員工的執行路線與團隊高層計劃的發展路線不一致,就要立即中止執行,並著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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