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相佛性真不是言語能說的,但不假借文字音聲的方便,眾生難以由迷知返。所以,佛陀借著「金剛」的譬喻,接連「般若」的妙法,法喻並用,法喻一體,來斷除如塵埃覆蓋眾生心眼的一切煩惱,直指本心,得度「波羅蜜」,所以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諸法皆空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

    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法」,就是「軌生物解」,是指能軌範人倫,令人產生對一定事物理解的根據。它可以代表一切的名詞,甚至於心裏想的觀念、思想,有形、無形的,都可藉由它表達。例如:花、房子、桌子等,說出來,大家就能懂。

    有一首偈語說:「法相非法相,開拳複成掌,浮雲散碧空,萬裏天一樣。」若說拳頭是「法」,這個「法」卻「無定法」,因為拳頭張開是手掌。一切法是好是壞,是善是惡,也沒有一定標準,再以拳頭來說,打人一拳,拳頭看是壞東西;但假若以拳頭替人搥背,會感到好舒服,成為好東西。所以說,法無定法,所以說法是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真正般若的法,不思善、不思惡,是超越善惡的真理。

    我們都熟悉的觀世音菩薩如何廣度眾生呢?在佛門課誦之中,有一首觀音偈:「三十二應遍塵剎,百千萬劫化閻浮。」又說:「千處祈求千處應,苦海常作度人舟。」

    閻浮,就是我們的世界。百千萬劫,是無量數劫的一種表達。「三十二應遍塵剎」,指的是三十二種應身,出自於《普門品》,是觀音菩薩為了適應各種不同根性及類別的眾生,化現三十二種不同的身分,為眾生說法教化,這三十二種不同的身分是:佛身、獨覺身、緣覺身、聲聞身、梵王身、帝釋身、自在天身、大自在天身、天大將軍身、四天王身、四天王國太子身、人王身、長者身、居士身、宰官身、婆羅門身、比丘身、比丘尼身、優婆塞身、優婆夷身、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身、童男身、童女身、天身、龍身、藥叉身、幹闥婆身、阿修羅身、緊那羅身、摩呼羅伽身、人身、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等的變化身)。

    那麽,到底哪一個是觀世音菩薩?法無定法,這三十二種不同的身分,每一種都是觀世音菩薩為了救度眾生的方便法。法是不可取、不可說的,形諸文字和言語,不過是佛陀和觀世音菩薩為了救濟度生的方便說法。例如佛陀以「般若」、「波羅蜜」、「金剛」等等說法,是為了令眾生得悟,於現世自在生活。

    小麻雀使勁拍動翅膀,隻飛離地麵兩三公尺,鴿子拍拍翅膀,一下子就躍上三、五公尺高的樹梢上,而老鷹振翅一飛,就扶搖直上青天了。

    兔子、馬和大象要渡河,兔子前腳劃啊劃的、後腳蹬啊蹬的,驚險萬分地渡了河;馬四條腿在河裏踩啊踏的,好不容易渡了河;大象則是踩著河床,一步一步輕鬆地渡河抵達對岸。

    河水的深度是一樣的,如同,人生的難處雖人人各有不同,但人生實難的本質是一樣的,難行能行,難忍能忍,透徹了悟「般若」的空,我們度生命的長河,到悟的彼岸,才能逐漸如大象那般輕鬆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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