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連頭發絲也有自己的影子。

    ——普卜利利烏斯·緒儒斯

    終於鼓足勇氣進了理發店,我對傑西老師說,稍微修一修就行,不要太短。老師說,好嘞。然而,在接下來的半小時裏,我會眼睜睜地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從長發變成中發,從中發變成短發,最後幾乎是平頭了。我沒有勇氣中途阻止,我怕如果我質疑他的手藝,他會把我剪得更醜。完事了,他問:“怎麽樣?如果覺得好,可以辦張卡。”我裝作沒聽見,出了門,立刻罵了句髒話——×!

    很多人和我有一樣的遭遇,理發師似乎從來都聽不懂顧客的要求,隻顧揮舞剪刀,行使對發絲的生殺權。有一次,朋友約吃飯,在座恰好有一個理發師,我便問了他一個狐疑已久的問題:“把顧客的頭發留長點兒,會縮短理發時間,你們不就可以多掙錢了嗎,為什麽總要剪那麽短?”

    理發師說:“不是我們故意要剪短,而是你們的表述太模糊。當你說‘不要太短’‘稍微修修’的時候,你對自己的發型本就沒有什麽規劃,隻是希望能剪得好看一點兒。當你看到剪完後的頭發暴露了某些缺陷時,就會埋怨我們剪短了。”

    我無言以對。

    所謂的“新發三天醜”,是說人們對新事物的接受是需要時間的,但也總會接受的。頭發本來是身體上無關緊要的部分,卻受到如此重視,原因就在於它是個人形象的標誌之一,發型的好壞會直接影響到自信心的建立。

    發型即精神

    發型本身沒有美醜之分,隻有適不適合長相的問題。這種適合的標準又與審美思潮有關,流行發型是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變化的。在一定程度上,發型還能體現一個人的職業和身份,具有一定的文化象征意義。就像我們看到一個男人留長發時,會想到他可能是搞搖滾的。

    但搖滾樂手並不是一開始就流行留長發。起初,西方的搖滾樂手像普通人一樣留中長發或短發。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嬉皮士運動發展到高潮,嬉皮士用搖滾樂來反叛主流社會,他們往往不修邊幅,過著隨性簡單的生活,任憑頭發自由生長。搖滾歌手受他們影響,也開始做這種打扮,這最後成了搖滾樂的一種標誌。至於國內的搖滾人留長發,那又是對歐美的一種模仿。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搖滾歌手都披頭散發,阿基·考裏斯馬基的電影《列寧格勒牛仔征美記》中的搖滾歌手們就留著誇張的“飛機頭”,像戴著一頂頂拉長的帽子。與這個發型行相配套的還有墨鏡、黑西裝和尖頭皮鞋,這讓他們走到哪裏都能成為焦點,展示著他們獨特的個性。同時,這又包含了搖滾樂的精神——挑戰權威,挑戰主流。

    這支樂隊吸引了村子裏的一個年輕人,他也想加入。他是一個啞巴,還是一個禿子,從任何一個方麵來說都不可能進入樂隊。但當樂隊踏上去美國的旅途時,他竟然偷偷跟上了。在這裏,發型成為一種精神象征,吸引著啞巴去擺脫自己庸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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