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誌修行者,既以人間為道場,平時應注重群我關係,關懷身心家國世界,適時給人歡喜、給人信心、給人希望、給人方便,又能“以眾為我”,以“有願擔當”為榮,以“力行實踐”為樂,為人間增進真善美的境界。什麽是修道者的快樂呢?以下列舉四點:

第一,以奉獻服務為樂

一般人的想法,總以為自己過得舒服最快樂,修道者卻認為,要能奉獻生命的光與熱,才是長久的快樂。因此,他們發心做義工,投入小區服務,為傷殘人士爭取福利,幫助特教兒童等。他們奉獻一己之能,以助人為樂,樂此不疲。以服務奉獻為樂之人,具有菩薩的性格,提升自我的人格也比一般人快速,心中也比一般人法喜。這就是投身服務工作帶來的附加善果。

第二,以感恩知足為樂

世間上有錢、有權、有名、有利的人,如果少了感恩知足,就會過得空虛而缺少內涵。缺少物質還不是生命的大患,生命缺少感恩知足的歡喜,則一生悲苦不平、擾攘不寧。做人做事要能感恩圖報,甚至要“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因為快樂是來自於心中的能源。舉例說,如果老板不懂得感恩員工,隻知壓榨員工血汗,公司業務必然難以發展,甚至很快麵臨困境。員工不知感恩公司,隻知索求無度,勞資雙方都會兩敗俱傷。反之,如果能夠彼此感恩,互相體諒,以真心誠意研討得失對策,必定能夠合作無間,大展宏圖。

第三,以隨緣方便為樂

修行的法門為什麽會有“八萬四千種”呢?因為“法”是為人而說的,又因為每個人的根基不同,所以要有許多方便法門來對治。但這些法門都不離開重要的軸心,在佛教謂“觀機逗教”,在儒家曰“因材施教”,隻要隨順眾生的覺性,隨緣方便度化,應機說法,無論是本身的修行,或在日常生活中助他、度他,必能在隨緣中得到自在。

第四,以宣揚正法為樂

佛陀在菩提樹下證悟成佛後,立即到鹿野苑轉法輪、度化五比丘,打開了世間光明的大道。此後四十九年間,為宣揚正法而行腳弘化,直至涅槃。佛陀十大弟子中,說法第一的富樓那尊者,樂於到偏遠蠻荒之地弘法;印度弘揚空觀思想的聖僧龍樹、提婆菩薩,弘揚唯識思想的世親、無著菩薩,都是將一生奉獻給弘揚佛法的工作,今日才有這些生命的佛法明燈,照亮千古的輪回之路。今日的修行者,也應以弘揚正法,流傳世世代代的未來,報答佛陀及先聖先哲的恩德,圓滿本身的功行。如此,有能力為正法盡一己之力者,乃是世間至高幸福之人。

如是,修道者從奉獻服務中升華生命,從感恩知足中充實內涵,在隨緣方便中安頓身心,於宣揚正法中圓滿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