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學校和教師抱著自己的文化優越感拚命教化這些外來務工家庭的孩子們,是不是過於霸道了呢?如果我們無視家庭社會經濟文化背景,而直接將我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標準灌輸給孩子們,是無禮的,那就是對孩子們的二次傷害。從人道的角度看,我們真正要做的就是放棄“自以為是”的姿態,與每一個不同來曆的孩子們及其家庭進行對話,站在他們的角度上再來審視目前的教育,讓我們的教育真正能幫到他們。否則,我們這些“既得利益者”就是一群傲慢的人,而傲慢從來不是教育者應有的姿態。

    除了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容易受歧視,離異家庭子女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非議。

    首先我不認為離異家庭子女有什麽問題。我們一直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父母雙全的孩子最幸福,其實未必是這樣。沒有證據表明父母離異會對孩子構成心理上的傷害,也許生活在無愛的家庭裏,那些孩子才是值得去關愛的。有研究認為,離異對孩子造成的傷害遠不如離異前父母的冷戰或熱戰。而即使經曆了家庭的不幸,如果孩子有強大的心理調適能力,他們的處境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麽糟糕。更何況,痛苦的經曆對一些孩子的成長是有利的,我們不能低估人的自我修複能力。真正需要同情和關心的是那些也許受輕微傷害,卻無力做自我調適的孩子。

    一些孩子的人格特質特別容易導致“低自尊”。如一些孩子是內控型人格,還有一些是外控型人格,前者認為自己能掌控命運,相信自己隻要努力就能改變,而後者則認為環境過於複雜,是環境造成自身的問題,他們比內控型的孩子更自卑。顯然,那些外控型人格特質的孩子更需要同情和關心,至於父母離異,隻是導致心理問題的誘因。

    所以,父母離異本身並不是問題,孩子有沒有受傷害才是問題。因此,我們要了解孩子們的處境,他們的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有沒有嚴重的令他們傷心的理由。更為重要的是,教師一定要了解每個學生的特質,因為一些孩子比另一些孩子更容易被傷害,他們格外需要同情與支持。

    最近我一直在推介一本刷新固有觀念的好書《教養的迷思》,作者是茱蒂·哈裏斯。這是本非常有趣的書,作者以科學的研究態度,將一個大家都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拆開來看,看它的基本假設是不是成立。作者認為,對孩子成長真正起決定作用的不是家庭的教養,而是孩子們與什麽樣的同伴在一起。

    家庭教育也許沒有想象的那麽重要,而學校似乎應該承擔起更大的責任。

    周二:與家長結成教育共同體

    幾乎每一所稍具規模的學校都會成立家長學校,都會在校門或學校的醒目位置掛上“家長學校”的牌子,而家長學校的學員自然就是本校學生的家長了。誰來當家長學校的老師呢?我想應該由有資質的家庭教育專家來授課,而不應該由學校一般教師兼任。教師可能懂學科教學,可未必懂家庭教育,他們懂正規教育,卻未必懂非正式教育。反正現在也沒有人較真,那些被冠名為“家長學校”的學校是不是具有培訓家長的專業力量?是不是可能因為不夠專業反而誤導家長呢?

    我認為,學校其實並不具備教育家長的資質,學校隻能在教育孩子方麵與家長達成若幹共識,從而與家長成為共同體,我們其實做不了更多。我們可以與家長在哪些方麵達成共識?我的建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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