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個中心詞可以設定為“權利”,即教育以每一個學生作為人的權利為本,是基於以下三個原因。1.體現了人道主義的核心思想:捍衛人的權利;2.權利是可界定的,遠比“發展”精確;權利關乎每一個具體的人,而不是部分或全部抽象的人;3.如果我們學會尊重每個人的權利,我們也學會了教育,因為,學生作為“公民”“未成年人”“受教育者”“教育消費者”的權利(權益)受到了充分的尊重,我們的教育才有可能成為平等的、自由的、科學的、富有人性關懷和人文精神的教育。

    我記得10年前,上海市虹口區由幸福四平小學領頭,率先提出學生的六項課堂權益:1.允許學生隨時發言;2.允許學生插嘴;3.允許學生質疑老師;4.允許學生選擇學習夥伴;5.允許學生滿足合理的生理需要;6.允許學生再來一次。我為這樣的校規喝彩!

    總之,文化支持是建立創新教育體係的關鍵。對課堂來說也是如此,孩子們在課堂上如此生動活潑,盡情施展自己、表現自己,如果我們在理念上不能轉到保護學生的權利上來,這樣美好場景是永遠也見不到的。

    周二:監視是破壞和諧的大敵

    我當校長時,有個來自美國的教育代表團到我們學校參觀,他們非常驚訝,為什麽你們學生的紀律那麽好,這在美國是不可想象的。我用外交辭令來回答這個問題,我說,在中國當我們評價一個孩子是否合格,首先看他能否遵守紀律。這個回答可能打發了美國佬,但說實話,打發不了我自己。因為我們一定有一些“獨特”的方法手段來令學生服從紀律,那麽這些方法是什麽呢?這些抱有良好目的的方法手段中,到底有多少符合人道,又有多少不符合?這個問題整整纏繞著我三天。直到我看到一篇報道,說一所學校花了巨資引入一套電視監視係統,從此學校教風、學風、校風為之一振,尤其是學生紀律狀況明顯改觀。我心中一動,原來,我們為了“擺平”紀律,監視是一種慣用的手段,果然有效。引進現代化設備,可以大大提高監視效率,也可以節省了人力資源。那為什麽監視會有效控製紀律呢?

    監視者一般都可能擁有如下邏輯:

    1.學生一般都不會自覺遵守紀律的,大多數學生不愛學習,而且相當一部分學生即使愛學習,其自控能力也不足以時時遵守紀律,更何況個別“害群之馬”會有意破壞紀律以引起外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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