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周 教學設計

    周一:課標是教學設計的依據

    為給學生減負,各地教育主管部門都會推出一些政策,比如不得補課,減少作業量,不得考試,考試不計分數等。有人調侃說,減負都減了半個世紀了,說明文件還是下少了!其實下文件的頻率確實不算少,從1955年7月,教育部發出新中國第一個“減負令”——《關於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以來,國家層麵已發布了9道“減負令”,地方出台的“減負令”多達上百道。這不,2018年3月16日“兩會”的記者招待會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在答記者問時又一次宣示了減負的決心,他說,減負從哪些方麵減?首先要“從學校減”,“我們有一些減負措施是一刀切的,有一些減負辦法是簡單化的,它的效果值得評估。學校減負,主要是加強科學管理,把減負的任務落實到學校教學的各個環節,作為一個突出問題來解決。”還有就是“考試評價減負”,考試評價減負就是要改變評價方式,完善學業考試辦法,建立素質綜合評價製度,不允許以分數高低對學生排名,不允許炒作高考狀元。

    然而,現實情況是,學生的課業負擔不減反增,家長的焦慮感更甚。為什麽學生的課業負擔減不下來?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而那些對策的始作俑者多半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因為地方政府一般都將高考成績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標準,為保證高考成績,將學業負擔層層往下壓,從高中壓到初中,從初中壓到小學、幼兒園。上邊明文規定小學不考試,可我搞“質量調研”可以嗎?哪個學校考差了,搞“誡勉談話”可以嗎?反正打著冠冕堂皇的理由,都能讓負擔絲毫不減。

    讓一線教師無所適從的往往還不是質量抽測,而是抽測的不確定性。我說的不確定性並不是說抽到哪個班級、哪門學科的不確定性,而是考試題出什麽內容,還真不知道。事先不會有人跟你宣布一個標準,反正考砸了還不知道哪裏教得不好。每次考前的複習,就如玩賭博,賭對了順利過關,賭錯了自認倒黴。

    我不反對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教學質量進行評價,因為它們有權這麽做,但是,有效的評價必須是科學的,否則隻會引發人們的恐慌情緒,並將這種消極情緒傳導到學生身上,進一步加重學生的課業負擔。你想,因為你的考題存在太大的不確定性,教師隻能無限擴大複習的範圍,壓縮正常課時以增加複習課的課時,減少課堂活動省出時間來刷題。

    什麽是評價?評價就是要按一定的標準對人或事做出價值判斷。所謂價值判斷就是“好”和“不好”,“合格”還是“不合格”。但是,你要能判斷誰好誰不好,誰合格誰不合格,總要有個依據吧。評價者事先要向被評價者公開宣布評價標準,而且要和被評價者執行同一個標準。而不能自己搞一套標準來評價別人,評價者本身的想法不能作為標準,標準必須是由權威部門製定的。

    那麽,作為評價依據的標準是什麽呢?就是課程標準。什麽是課程標準?課程標準是國家對課程的基本規範和要求,課程標準是國家基礎教育課程質量的主要標誌,它統領課程的管理、評價、督導與指導,具有一定的嚴肅性與正統性。《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明確指出“國家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這段話說的是,學生學什麽(教材),教師教什麽,評價考什麽,都隻有一個標準,就是國家課程標準。無論是教材編製人、教師還是評價人,首先都要研讀課程標準。要是學生所學,教師所教,評價所考,這些都不能一致起來的話,學生和教師的負擔怎麽能不重呢?從目前課程改革的現狀來看,我們存在著的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從“課程標準”到“教學實施”的落差太大。為什麽課程標準所提出的要求難以化為課堂的現實?這與評價不科學、不合理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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