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人們在狼窩裏發現了一個孩子,她大約八歲,用四肢行走,慢走時手和膝蓋著地,快跑時則手腳著地。她白天潛伏,夜間活動,到午夜常常嚎叫,平常隻吃肉,不用手拿,必須扔在地上她才吃。後來,人們對她進行教育和訓練,2年才會站立,6年才會走,7年才學會45個詞。她死時17歲,隻相當一個3歲娃娃的智力水平。這個故事的悲劇性就在於她雖然具有人的遺傳因素,這種因素為她智力發展提供了可能,但不幸她生下來就離開了人的社會,失去了人類環境和教育,因而並不能成為真正的人。

再如,有一對孿生姐妹,他們是由同一個卵細胞分裂為兩個胚胎發育而成的姐妹,其遺傳因素可以說是一模一樣。一年半以後她們分開了,姐姐被送到一個邊遠地區撫養,後來受過兩年教育;妹妹在一個縣城長大後,讀完了專科學校。她們倆35歲時接受智力測驗,結果妹妹高於姐姐。

還有世界上著名的科學家愛因斯坦、達爾文等,在遺傳因素上並沒有什麽特殊之處,他們小時候都不聰明,隻是後來他們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激發了興趣,經過奮發努力,終於成為偉大的科學家。

誰都知道,一個幼兒對社會一無所知,但經過十幾年的社會生活,尤其是通過有計劃、有目的的教育,就能成為智力適度發展的建設人才。事實上,每個人所處的環境和所受的教育不同,即使是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他們之間智力的差異也很大。

可見,環境和教育是人的智力發展的重要條件。

誠然,智力的發展有賴於遺傳因素,但遺傳本身不是智力。沒有人類生活的社會環境和教育,根本不能發展人的智力,更談不到成才。

人類智力發展的過程中,遺傳因素隻是決定了智力發展的可能性,而環境和教育則決定了智力發展的現實性。那麽,在孩子智力發展的過程中,怎樣為孩子提供有利於智力發展的環境呢?

首先,要為孩子提供豐富的信息刺激。豐富的信息刺激可以使孩子產生好奇心和積極的探索願望。如家庭中的擺設就是良好的信息刺激源,但不能隻作為永久性的、名副其實的擺設品。在安排一些擺設中,要考慮到對孩子的教育作用,如在家中適當的地方擺上幾盆花,飼養幾條金魚,這無疑對孩子來說是大有裨益的。每天讓孩子聞一聞花香,觀察花開花落的現象,讓孩子在觀察的過程中提出各種問題並解決問題,如喇叭花的形狀像什麽,馬蹄蓮花的形狀像什麽,為什麽不給花澆水它就會枯萎等等,這些問題的提出與解決可以使孩子的大腦處於積極的思維狀態。又如孩子在觀察金魚的過程中可以發現金魚的身體是什麽形狀的,眼睛是什麽形狀的,尾巴又是什麽樣的,這就大大地發展了孩子的觀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