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1”小芳在一家醫院當護士。8個月前,姨媽患癌症去世,她非常傷心。此後,小芳總擔心在醫院上班會被傳染上癌細胞而患癌症。每次下班後,總是反複地洗手十多次。回到家,需換掉所有的衣服和鞋襪,“避免把癌細胞帶回家”。盡管科裏的醫生告訴她,癌症並不是通過傳染致病的,但小芳就是不放心。後來發展到在醫院不坐別人坐過的椅子,別人不小心碰到了她,她就會不停地洗手,直到認為洗幹淨為止。甚至每天洗手3~4個小時,手都被洗破了,每天如此“清潔”花去了小芳大量的時間,使她疲憊不堪,嚴重影響了工作。科主任嚴厲地批評她,老公也怨聲載道,小芳感到很委屈,但就是控製不住自己。

“個案2”在大學的最後一年,學財會的小陳發現自己要花越來越多的時間完成功課,每次做完作業,他總是要反複檢查,直到自己滿意為止。畢業後到了一家銀行工作,同事很快發現一般可以2~3小時完成的帳,小陳卻需1~2天完成。因為他總是擔心帳沒有做對,反複地檢查。不僅是在工作上,小陳出門時反複檢查門窗是否關好,2個小時都出不了門,為此就整日不出門。寄信時反複檢查信的內容,看是否寫錯了字,花去了大量的時間。單位領導隻好讓他回家“休息”。

其實,以上兩位都患上一種叫強迫症的心理疾病。

在談強迫症之前,先談一下強迫現象:幾乎所有的人可能都經曆過強迫現象:例如,有時會有一首歌老在腦海裏響起,或者出門後總在擔心屋門是否忘記鎖好,煤氣是不是沒關,甚至會因此回家檢查。兒童、少年也會出現強迫現象,如兒童在馬路上行走時,走4步必須跳1步才能繼續向前走等。可以說人人都可能會有強迫現象,但如果這種強迫現象程度輕微,持續時間短,不引起嚴重焦慮等情緒障礙,不影響生活和工作,就是一種正常的表現。

強迫症是焦慮障礙的一種特殊類型,是一組以強迫症狀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神經症。強迫症狀多樣,主要表現為強迫思維和或強迫行為。強迫思維是指反複出現在患者腦海裏的某些想法、衝動、情緒等,患者能認識到這些是沒有現實意義、不必要的,很想擺脫,但又擺脫不了,因而十分苦惱。患者為減輕強迫思維引起的焦慮,會表現出相應的強迫行為。如反複檢查,不斷地洗手。患者明知很可笑,但不做又擔心。如此折騰,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嚴重影響了學習、生活和工作。強迫症持續時間長,發生次數頻繁,自知不合理卻又無法擺脫,給自身帶來嚴重的痛苦。

強迫症在臨床上並不少見,美國的一項調查顯示:強迫症患病率大約為1%,1982年我國曾經做過一次12個地區的調查,結果顯示:強迫症的患病率為0.3‰。實際上,這個數字遠遠低於實際的患病率。結合臨床實踐,估計我國的強迫症患者有500萬~1000萬,患病率為5‰~10‰。80%的強迫症在25歲以前發病,男性比女性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