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藝術審美為例。有了藝術作品這種表現性的生命符號,是否就等於有了藝術美了呢?一首唐詩,在懂漢語且有一定文學修養的人來說是藝術,對不懂漢語和不識字的人來說,隻不過是一堆符號,既談不上什麽生命表現,也談不上什麽藝術美,所以,藝術的存在依賴於它的觀眾。藝術要求它的觀眾是具有審美關照能力的人。盡管不同的藝術形態對觀眾素養有不同的要求,但要求觀眾要有能力進行審美關照確是必須的。首先,觀眾要具有基本的感知能力,如音樂要求有能欣賞音樂的耳朵;繪畫要求欣賞形式美的眼睛;文學要求有對文字的理解、感悟能力和思維的聯想想像能力等,這是審美欣賞的前提和基礎。其次,觀眾要具有體驗能力,即超出感官感受而全身心地進入藝術境界之中的精神能力。如對陶淵明的《飲酒》詩句“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觀眾要能夠超出字麵意思把一個人采菊東籬、悠然閑適的形象重構出來,在心中呈現一幅田園牧歌氣息的寧靜畫麵,並全身心地沉醉在這安詳自得的意境之中,這是審美欣賞的核心。第三,觀眾要具有領悟能力,即超出語言與形象而把握對象的深度意義。如對陶淵明的《飲酒》詩,能夠體味出作者那種唯美的人生態度以及追尋個體生命意義的境界,這是審美欣賞的高潮。以上三種能力是藝術作品對一般觀眾的要求,對於鑒賞家、批評家和藝術理論家,則有更高的諸如理解能力、反思能力、批判能力以及藝術規範、藝術史知識等方麵的要求。

    總體來看,美育是以培養受教育者的對美的感受能力為基礎,通過對美的發現、欣賞和創造,達到構建完美人格的最終目標。我們在從小學到大學的教育目標和科目的設置上,一直貫穿著審美教育的內容。隻是由於多年來我國的中小學教育在實質上是以應試教育為主,對審美教育極為輕視,有些學校甚至將審美教育與素質教育畫上等號,使美育淪為素質教育、技能教育的附庸。在高等教育階段,美育環境有所轉變,如在美育課程設置上,選擇的方向上,內容上都有較大的餘地,但長期以來形成的觀念和現實中激烈的就業形勢,使大學美育課程處在極為尷尬的境地。主要表現為:藝術課程全為選修課;學生選課僅為獲取學分;到課率很低;教學設備陳舊或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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