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市化並不單純追求人口向城市的轉移,而是更強調通過經濟社會結構轉型所形成的城市化集聚效應,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更廣泛、更深入的帶動,最大限度地優化區域資源配置和生產力布局,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而要達到這樣的宏觀效果,構建城市群是最佳的選擇。

    城市的群體化是近代以來城市發展的一個明顯特征,這要求城市形態分析從孤立、分離的單個城市向更大範圍的城市區域形態研究拓展。城市群是推進區域城市化快速發展的主體形態,也是區域重點開發及區域協調發展的主要形式。我國地域廣大,區域間差異顯著,水平高低不同,通過城市群的發展不僅能夠形成合理的區域發展格局,而且能夠健全區域協調互動機製,從而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城市是一個區域的中心,通過極化效應集中了大量的產業和人口,獲得快速的發展。隨著規模的擴大,實力的增強,對周邊區域產生輻射帶動效應。形成一個又一個城市圈或都市圈。伴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城際之間交通條件的改善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出現,相鄰城市輻射的區域不斷接近並有部分重合,城市之間的經濟聯係越來越密切,相互影響越來越大,就可以認為形成了城市群。

    一、城市群概念

    法國學者戈特曼(J.Gottmann)是現代意義上的城市群研究開拓者。1957年他在考察北美城市化後發表了《Megalopolis:or the Urbanization of the Northeastern Seaboard》一文。Megalopolis被視為全新的城市群體概念。1961年他進一步研究當時世界幾個大都市帶並認為它是未來城市發展的方向。同期,金斯伯格注意到了美國和日本大都市帶的不同,提出了符合日本國情的分散大都市帶模式。而弗裏德曼,結合羅斯托的經濟發展階段理論,提出經濟發展與空間演化模式,反映了城市群的發展階段與過程。1968年,瑞典學者哈格斯特朗,提出現代空間擴散理論,揭示了城市群空間擴散的形式和過程。

    對於城市群這一概念,國內學者提出了多種表述。1983年,丁洪俊在《城市地理概論》中以“巨大都市帶”的觀點引入戈德曼大都市帶理論後,國內對於城市群的理論與實證研究逐步展開。對城市群概念的表述學者們並不一致,但認識在漸趨一致,即城市群是有很多城市組成的,彼此的聯係越來越緊密,共同對區域發展產生影響。城市群是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區域空間形態的高級現象,能夠產生巨大的集聚經濟效益,是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的標誌之一。

    在經濟地理學和城市規劃學界,姚士謀提出,在特定的地域範圍內具有相當數量的不同性質、類型和等級規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環境條件,以一個或兩個超大或特大城市作為地區經濟的核心,借助於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綜合運輸網的通達性,以及高度發達的信息網絡,發生與發展著城市個體之間的內在聯係,共同構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城市“集合體”,即城市群。目前中國形成了5個超大型城市群:滬寧杭地區城市群、京津唐地區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區域城市群、遼中南城市群和四川盆地城市群和8個近似城市群的城鎮密集區:關中城鎮密集區、湘中地區城鎮密集區、中原城市密集區、福廈城市密集區、哈大齊城市地帶、武漢地區城鎮群、山東半島城市發展帶和台灣西海岸城市帶。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