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談者:楊問道、童誌權、孔尚仁

    楊:最近有公營電台製作了一個特輯,討論同性婚姻的問題,事後受到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廣管局”)強烈勸喻。今天我們邀請來了兩位嘉賓:同誌組織的代表童誌權先生和儒家學者孔尚仁先生來討論這個問題。童先生,你對廣管局的做法有什麽意見?

    童:我們對廣管局的做法非常不滿。廣管局的所謂勸喻,明顯是對同性戀者的歧視,也是對言論自由的幹預。

    楊:孔先生,你同意童先生的觀點嗎?

    孔:童先生對廣管局的批評有兩點,第一點關於言論自由,第二點關於歧視。我們先談第一點。儒家一向認為禮教是社會建設的關鍵。另一方麵,現代人非常重視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重要,開明的儒家是同意的。但是,儒家並不認為言論自由一定愈多愈好。人生中有很多不同的價值,這些價值都很值得我們珍視。但是這些價值很多時會彼此衝突。在衝突的時候,我們就要懂得平衡。不能說言論自由永遠淩駕在其他價值之上。

    楊:哪有人說過言論自由永遠淩駕在其他價值之上呢?在言論最開放的社會,也有諸如會禁止誹謗之類的法例。

    孔:對。這正說明了言論自由並非至高無上的價值。但是如此一來,問題就來了。如果言論自由並非至高無上的價值,那麽當言論自由和其他價值相衝突時,我們就不能不問情由地假定言論自由一定要獲得優先考慮了。比如在德國,就有法例禁止美化納粹黨的言論。很明顯,為了一些重要而根本的道德價值,言論自由是需要妥協的。

    楊:廣管局倒也沒有提到任何道德問題,它隻是認為節目隻反映一方麵(同性戀者)的意見,而完全忽略另一方麵的意見,因此有欠持平而已。

    童:為什麽節目一定要反映雙方的意見?報章的社論能不能有自己的立場?有自己的立場就不持平了?

    孔:沒有人說過節目不能有自己的立場。事實上,凡事都羅列相反意見,不加判斷,不過是偽裝的持平而已!一個電視節目討論如何防止家庭暴力,沒有訪問那些打完老婆之後還理直氣壯的男人,沒有人會怪責這個節目不持平。

    童:好極了。既然如此,為同誌說話的節目,也不能說是不持平。

    孔:是嗎?那麽,如果有一個節目,盡說同性戀者的壞話,你覺得這又持平不持平?

    童:當然不持平!

    孔:為什麽?

    童:因為這是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孔:看來,在我們未能處理好歧視的問題之前,有關言論自由的討論是不會有結果的。那我們就先談歧視吧。如果節目裏講的同性戀者的壞話都是事實,那又算不算歧視?

    童:那依然是歧視。同性戀者的關係和異性戀者一樣,都是有好有壞。單單挑壞的說,就是定型(stereotype),就是歧視。

    孔:換言之,宣揚片麵的真相,抹黑某一批人,就是歧視。

    童:正是。

    孔:那麽,為什麽隻講異性婚製的壞處,不講異性婚製的好處,就不是抹黑異性戀者,或者至少是抹黑反對同性婚姻的人?

    童:異性婚製不過是個霸權,能有什麽好處?

    孔:霸權是個充滿貶義的字眼,不要亂用。要稱一物為霸權,你得先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這件東西是邪惡的。如果沒有證據的話,你就犯了著色的謬誤。

    童:還要什麽證據?異性戀的婚製壓迫同誌,不是很明顯嗎?

    孔:我不否認同性戀者有時會受到壓迫。當有人指著一個同性戀者罵“死基佬”,這當然是壓迫。但這跟異性婚製有什麽關係?

    童:一對異性可以堂而皇之地結婚,同性戀者不可以,這還不算壓迫?

    孔:一個十八歲的人可以堂而皇之投票,一個十七歲零三百六十四日的人不可以投票,這又算不算壓迫?

    童:這怎能相提並論?為了保證隻有成熟的人才能投票,我們隻能把投票權限製在成年人的範圍內。

    孔(笑):你這不是成年人的霸權是什麽?誰敢說成年就一定成熟?再說,誰來決定多少歲才叫成年?為什麽十八歲就叫成年,十七歲零三百六十四日就叫未成年?

    童:但我們總得劃一條界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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