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因為它說謊!它的谘詢都是假的,在谘詢期內分明是有人發出了反對清拆天星碼頭的聲音,它居然說從來沒聽過。這是強奸民意!它是故意不去聽某些聲音,而不是真的在集思廣益。

    父:唔,若你說的都是真的,那便是政府的不是了……

    子:墨叔叔,走!到你家去!

    墨:好!抄家夥!走!

    父:喂!誰讓你們去了?

    子:爸爸,你不也說了是政府的不是嗎?

    父:等等,我沒說這真的就是政府的不是,我隻是說“有可能”。事實上也有可能它真的已經作出了最合理、對大眾最有益的決定,它之所以說謊可能隻是公關上的失誤,或許它該好好地向大眾解釋為何不接納反對的聲音,但這隻是公關的問題,不是施政的問題。更有可能的是它認為自己根本用不著向市民解釋什麽。它知道它做的決定就是最好的決定,犯不著花時間向市民解釋,隨便說它沒聽見就算了,因為它知道不管它說什麽,市民都奈何不了它。

    子:那還得了!那我就要讓它知道人民的力量!墨叔叔,走!

    墨:好!抄家夥!走!

    父:喂!你們冷靜點!首先,你還未證明你的觀點真的就比政府的計劃合理,再者,你知道它憑什麽能這樣不顧民意嗎?

    子:它有權有勢嘛!

    父:就是啊!你又憑什麽以為你的行動能動搖得了政府的權勢?示威遊行隻是表達意見,政府聽不聽全由它,不由你,這是事實。你要改變政府的決定,除非你也有權有勢。換言之,若你想政府聽你的,你該如何?

    子:進入政府,並且盡量接近權力核心?

    父:這是一個途徑,或許在現時的政治環境下,也是一個比較現實的途徑。當然,你也可以爭取民主,讓人民的力量透過製度監督政府,但這條路可能就很漫長了。總之,大原則是,隻有權力可以和權力抗衡,要讓自己的想法被重視,甚至被實踐,單靠個人和小群體的力量是不足夠的,必須擁有權力。

    墨:擁有權力的人便會以權力欺壓百姓,我才不要擁有權力。

    父:那也不一定,若你認為你的想法真的對社會大眾是有利的,而你同時知道執政掌權的那些人卻不是這麽想的話,不管你喜不喜歡,你都有責任盡力獲得權力,最低限度要獲得能時常說服當權者的職位。

    子:那麽你是要我放棄現在對公義的追求了?

    父:我隻是不希望你以正義之名去犯法而已,因為……

    子:知道了!那會削弱法律的權威,令社會運作受損……

    父:不隻是這樣,以正義為理由公然反抗政府和法律的行動,即使犯法的人最終受到製裁,這些人也會成為“英雄”,這便更鼓勵人們按自己的意見行動,以挑戰法律為榮,法律的權威便進一步被削弱了。所以莫說個人或團體所認為的正義不一定就是對社會最有利的觀點,即使是,為了讓社會有效地運作,法律的權威不能被削弱,我們也不該以公義為理由公然反抗政府和法律。換言之,我是希望你能把公義的概念放在一個比較大的處境中去理解。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