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楊問道、小珠、孔尚仁、老若虛、墨天誌、釋見空、韓守法

    楊問道在客廳裏,眉頭深鎖,身邊坐著一班老同學。幹女兒小珠垂著頭,一臉鐵青。孔尚仁歎了一口氣,問:“是誰經手的?”小珠把頭垂得更低。楊問道答:“是韓誠。”

    韓守法大驚,仿佛吃了一記悶棍:“不是吧?”問道沒好氣地說:“怎麽不是?你是說我的幹女兒在騙你了?”

    守法一拍腿站起來,說:“我這就去宰了那小子!”釋見空連忙把他拉住,說:“有事慢慢說,你這樣衝動能解決問題嗎?”

    守法一手甩開見空:“要不你教我該怎樣做!”

    老若虛接上:“你不是叫守法嗎?幹掉了自己的兒子,守什麽法?現在趁小珠在,我們好好商量怎樣善後嘛!尚仁,你來說說看。”

    尚仁歎了一口氣:“小珠今年幾歲了?”

    問道:“才十五。”

    尚仁問:“你有沒有和小珠父母商量過?”

    問道:“我還不敢和她父母說哪。可是我和太太說過,太太的建議是,把小珠送往‘母親的抉擇’,在那兒把孩子生下來。待小珠到了合法年齡,就安排小珠和阿誠結婚。”

    小珠聽到這裏,忽然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尚仁問:“小珠,你哭什麽?告訴孔叔叔呀。”

    問道歎了一口氣:“你知道韓誠這小子說什麽嗎?他說,做愛是大家一起開心開心,沒想過結婚。他還說,他信奉的是什麽多元性關係,不是什麽單偶婚製的霸權。”

    尚仁道:“唉,本來嫂子的建議是很合理的,但是韓誠這樣子,又真的令人為難。”

    墨天誌這時插嘴了:“為什麽結婚就是最合理的安排?”

    尚仁抬頭:“你想,為什麽楊大嫂會建議小珠和韓誠結婚?這其實反映了一種典型儒家價值在百姓日用層麵的沉澱。儒家認為,我們在日常生活裏,凡事都應依禮而行。如果僵守禮文(禮的條文)行不通的話,我們就要權變。可是,權變並不是把禮丟掉不顧,而是在守禮的基礎上進行的。現在,一個少女未婚懷孕了,當然是於禮不合的。按儒家的禮,性行為應該是在婚後進行的(古禮連自由戀愛都沒有,但現代儒者都不信父母之命那一套了)。現在,禮已經受到破壞了。怎樣可以減少破壞呢?當然就是追認二人的關係,所以這個時候,最合理的做法,還是趕快結婚。”

    天誌轉向小珠:“那你自己怎樣想?”

    小珠一臉惘然:“我這個年紀,怎能結婚呢?”

    尚仁答:“我說最合理的做法還是趕快結婚,這還是一個大原則的講法。細節上的東西,我們可以慢慢從長計議。回頭說大原則。你既然知道你這個年紀不能結婚,就不應做婚後才該做的那回事。你不守規矩在先,不負責任在後,就是錯上加錯了。這樣一錯再錯,人就會沉淪到萬劫不複的地步。所以現在最吃緊的是重認自己的責任。再者,結婚也不是那麽難。結婚的真正意義,無非是給兩人一個社會認可的關係。這個社會認可的關係,通常透過一個儀式來確定,所以我們有所謂婚禮(其實婚儀應該是更貼切的名稱)。另外,由於今日社會崇尚法治,我們又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來確定二人的法定關係。你要結婚,所需要的不外乎一個儀式,一個法律手續,一點不難。有些人覺得要大排筵席才算是結婚,那其實和婚姻的本義無關。”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