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說:“別說現在韓誠不肯娶她,就是他肯,婚後住哪裏?”

    尚仁答:“這問題得分兩部分回答了。第一,在古代,答案很簡單,住在男家呀!古代的婚姻是為了延綿家族的血脈,住男家是理所當然的。現代社會流行小家庭,大家都不想住男家了。但是不想歸不想,並非不可以。而今日家庭的結構改變了,住娘家也未嚐不可。第二,即使是現代的家庭,也有很多是在比較惡劣的居住環境裏麵生活的。”

    若虛點點頭:“我爹媽就住了很多年‘床位’,一家住在一張床上。”

    尚仁答:“對,若虛現在也很不錯呀。‘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有良知的人,是不會為了生活苦一些就逃避責任的。住得壞一些,不等於不能生活。”

    問道瞄了守法一眼:“但是韓誠現在不肯娶她嘛!”

    守法說:“我去和他講,要是他不肯娶小珠,我就把他拉上警察局。”

    尚仁罵道:“你這個人,除了法律就不懂別的東西嗎?慢慢來好不好?”轉向小珠:“所以說嘛,婚前性行為就永遠有這個麻煩,要不然聖人也不會製定婚姻之禮。《禮記·昏義》說‘敬慎重正,然後親之’,就是這個意思。在‘上床’之前對女孩說永遠愛她是很容易的,事後要結婚就是另一回事了。不過我們回來談這個問題:韓誠的確是要不得的。如果我們有方法讓他回心轉意,大徹大悟,當然最好。否則,你仍隻有負責一途。”

    問道不服地說:“韓誠一走了事,小珠卻要獨力承擔,這不是很不公平嗎?”

    尚仁說:“怎樣對待韓誠是另一回事,現在我們談的是小珠。對,要是韓誠不負責任,當然對小珠不公平。所有事情,隻要有人推卸責任,就有不公平。簡單如坐公共車輛時見到孕婦,比你年輕的人不願讓座,你老人家看不過眼而起身讓座,也是對你不公平的。但這不能成為不負責任的借口。反過來說,要是小珠不願意負責任,而今天坐在這裏的是韓誠,我也會叫他負責任。”

    問道仍然不服:“你在掩飾你對男性的偏袒。在生育一事上,吃虧的永遠是女性。你們這些自稱儒家的人就是這樣,時時為父權開路。”

    尚仁說:“剛好相反。我們就是明白吃虧的永遠是女性,才更要強調責任。正是韓誠的不負責任,造成了現在小珠的痛苦。未婚性行為本來就對女性不公平。就算你叫小珠去墮胎,那麽韓誠一走了事,小珠卻要獨自承受墮胎帶來的身心痛苦,難道這樣又對小珠公平嗎?”

    問道答:“我還是寧可讓小珠去墮胎。”

    小珠打斷問道,說:“不,人家說墮胎很痛的。”

    問道答:“你不墮胎就把孩子生下來,生孩子比墮胎痛多了。”

    小珠不語。

    問道回頭對尚仁說:“你說撫養孩子是小珠的責任。這‘責任’是哪裏來的?小珠難道不是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權嗎?墮胎不過是決定不要讓另一個生命在自己的身體裏生長而已。難道她沒有這個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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