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當時在前門廊裏,他騎著馬沿著長長的林蔭道一路過來。他身穿灰色細毛料衣服,係著一條寬寬的黑領帶,把那件胸前有飾邊的襯衫襯托得格外漂亮。即使到現在,他穿著的每個細節仍曆曆在目:靴子擦得錚亮,領帶別針上有個美杜莎的玉石浮雕頭像,他一看見她就趕快把那頂寬邊巴拿馬草帽拿在手裏。他下了馬,把韁繩扔給一個黑孩子,站在那兒仰望著她,那對睡意朦肽的眼睛灰灰的、大大的,滿含著笑意。太陽把他的金發照得閃閃發亮,就像戴了一頂光燦燦的帽子。他還說,“原來你已經長大了,斯佳麗。”說著輕快地走上台階,吻了她的手。他那聲音啊!她永遠也忘不了聽見他說話的聲音時的感受院一顆心砰砰直跳,這聲音仿佛初次聽見似的,不慌不忙,洪亮悅耳。

    就在那一瞬間,她就想要他了。就像要東西吃,要馬騎,要一張軟和的床睡覺那樣平平常常,不可理喻。

    兩年來他陪她到縣裏參加舞會,吃炸魚野餐,外出郊遊,看開庭審案。他雖不像塔爾頓家兄弟倆或者凱德·卡爾弗特來得那麽勤,也不像方丹家的幾個小夥子那樣糾纏不休。可他沒有一星期不到塔拉莊園來的。

    盡管他從來沒向她求過愛,那對清澈的灰眼睛也從來沒流露出斯佳麗在別的男人眼睛裏常見的那種熾烈眼光。然而一然而一她知道他愛她。這點她確信無疑。她的直覺告訴她他愛她,這種直覺比理智和憑經驗得出的認識更有力。她經常會偶爾發現他的眼睛並沒睡意朦曨,也不冷漠無情,而是用一種愛戀和憂傷的眼光望著她,望得她不知如何是好。她知道他愛她。那他為什麽不告訴她呢?這點她就不明白了。不過他的很多事她都不明白哩。

    他總是彬彬有禮,但態度冷漠,難以接近。誰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麽,斯佳麗就更不用說了。這一帶的人個個都是心裏怎麽想就怎麽說,像阿希禮這種有話藏在肚子裏的脾氣可真讓人惱火。他和其他小夥子一樣,對縣裏通常的消遣樣樣精通,如打獵、賭錢、跳舞、政治活動等,無一不精,而且騎馬功夫最高明;但他和大家的差別就在於他並沒把這些尋歡作樂的事當作人生目標。他最感興趣的是讀書和聽音樂,對寫詩也樂此不疲。

    哦,他那一頭金發為什麽那麽俊美?他為什麽那麽見外、彬彬有禮?他為什麽一談起歐洲、書本、音樂、詩歌以及一些她完全不感興趣的事總是津津樂道,讓她一方麵聽得煩死,另一方麵卻那麽想要一聽呢?每當晚上陪他在半明半暗的前門廊裏坐過以後,斯佳麗總是在床上翻來覆去地好幾個小時睡不著,隻好自我安慰,說下一次他看見她時一定會開口求婚的。但一次次見麵,還是毫無結果,什麽也沒有,隻是縈繞在心頭的那股狂熱越來越高漲,越來越熾烈了。

    她愛他,她要他,然而她卻並不了解他。她自己就像從塔拉莊園吹過的風,直來直去,像蜿蜒流過塔拉莊園的黃濁河流,純樸自然,她到死也理解不了那些複雜的事情。現在,她第一次碰到一個具有複雜性格的人。

    阿希禮家世代都是那種悠閑度日、光想不幹的人,隻知編織五彩繽紛、脫離現實的夢。於是阿希禮便躲進一個比佐治亞州更美麗的內心世界,不願意回到現實中來。不管什麽人,對他來說算不上喜歡也算不上討厭。人生對他而言算不上歡欣鼓舞也算不上悲傷痛苦。他認為天地萬物和自己所處的地位本來就是這樣,不由得聳聳肩,就此躲到自己的音樂、書本和更美好的世界裏去了。

    既然斯佳麗不了解他的內心世界,那他怎麽又讓她著迷了呢。這點她可不知道。正是他那神秘莫測的樣子,像扇既沒有鑰匙也沒有鎖的門,才激起了她的好奇心。她弄不懂他的心思,這反而使她更愛他,他那種古怪、克製的求愛方式反而更增加了她的決心,要把他據為己有。她從不懷疑他總有一天會開口向她求婚,因為她太年輕氣盛,嬌生慣養,從未受過挫折。眼下傳來這個可怕的消息,無異於晴天霹靂。阿希禮竟要娶玫蘭妮!這決不會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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