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各級官員都自然而然地想從晉商身上搜刮到錢財,精明的晉商也知道。但是對晉商來說,拿錢財孝敬朝廷與官員,其中有些周瑜打黃蓋——打者願打、挨者願挨的意味,因為晉商將生意場中的原則用在其中,要讓自己發大財,必須先得讓別人發財。山西商人與朝廷打通關係,不僅是一種百試不爽的最好生財之道,而且也是保障自己安全的最可靠的辦法。

    晉商捐輸所得榮耀長期以來朝中有人好辦事的人治傳統,是各地方商幫竭力追求官商結合的原因。而且封建官僚可以肆意對其所統治的人民進行敲詐勒索,巧取豪奪,商人們為了取得自己的經濟利益,就隻能通過與封建官僚結合起來,甚至自己捐有官銜,通過官僚的庇護來實現自身的經濟利益,官與商是基於共同的利益才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政府為了維護自身的統治,清代官員像需要商人來配合,而商人為了順利經商和迅速致富,往往也需要政治權力的庇護來進行壟斷經營,牟取暴利,作為官商不僅可以經營國家所控製的專利商品,而且可以惠澤宗族、親戚,保證在商業活動中獲取高額利潤。然而,在封建官僚分層中,取得官商地位的首要條件是家族中得有人做官。因此,明代山西許多成功商人在追求財富的同時,常常責令子孫攻讀學業,通過科舉進入官僚階層,由於他們有財力的支持,在這方麵也往往容易取得成績。當他們無法通過正常的科舉進入國家權力體係時,常常依靠自身雄厚的財力來捐納官位。因為在當時,即使是徒有虛銜的商人也會比其他人在商業活動中處於絕對有利的地位。他們往往可以用官銜作為護身符,來克服經商過程中的種種人為障礙、負擔和危險。這種現實的利益,使他們更加願意接近於官僚與政府。官與商的結合不僅僅是以家中出了一位官員而榮耀,也是和當時影響商業的政治、社會、經濟條件有關的一種社會現象。求得官位不僅是商人事業成功的裝飾,也可以在現實的商業活動中為他們帶來有形或無形的利益。清末,大德通票號還托付河南布政使、護理陝西巡撫端方派兵為其護送鏢車,將大量現銀從西安運回祁縣,借官府力量來克服路途危險。

    明清時期,新任命的外放官吏在上任之前,打點上司、上任盤費、修建公館、使用下人等大量用款項目常常需要求救於商人。而一旦官員上任,對於這些商人們感恩圖報,在其轄區給商人們盡可能多的便利條件。蔚泰厚票號也因資助江蘇地方官而設莊蘇州,並很快取得了其他地方票號沒能取得的利益。此外,按照清律規定,官吏不準在原籍任職,任職必在原籍行省五百裏以外。這樣,清代後期大部分官吏都同辦理匯兌業務的票號發生關係,許多官吏還將貪汙搜刮的贓款低息或無息存入票號,山西票號借此賺取了許多利潤,而官吏們的贓款也得到了保密和保障。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