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功名 振家聲 布政巡按

    通官府 聚信息 左右逢源

    捐功名 交官府 財運亨通

    中國古代對不同階層房屋的規格和裝飾是有定例的,屋頂上張嘴獸為官宅,閉嘴的獸是商宅。而晉商的住宅中,多為張嘴獸和閉嘴獸並存,這是因為很多晉商是官商身份,這種身份既帶給他們財運,又給他們帶來厄運。

    在我國古代,士農工商的社會排序使商人始終無法取得與其他階層平等的社會地位,商業常常作為末業為社會上層所抑製,人們往往因為商人帶有寄生性而蔑視之。封建國家總是試圖通過禁榷、專賣、官商等製度將商業納入宗法專製政體進行管理,發源於宋、興盛於明的邊疆互市貿易,明代前期所執行的開中采辦製度以及清廷所控製的十三行貿易,官商結合的晉商宅第均為政府將商業納入政府管製的一種體現。

    中國古代商人在職業地位中是排在底座的,而社會的各種權力則集中在金字塔的頂尖和上層。換言之,以皇帝為最高代表的官僚政府是社會權力的持有者,他們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處於這樣的地位和這樣的社會,商人沒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他們要謀求生存和發展,隻能想方設法攀附官府和官吏,依靠他們來替自己說話。而官府和官吏也需要商人做一些自己不便做的事。權錢交易則是二者建立種種縱橫交錯的相互需要關係網的基礎或者說交換的籌碼。晉商比任何商幫都更加清楚商人和政府之間的這種微妙關係,因為他們的起家就是依靠了政府的政策,他們的發展和繁榮也是由於充分利用了與政府的關係。

    明代,晉商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封建政府對邊境用兵或其他邊疆政策而迅速崛起的,即明初實行的繳納糧食換取鹽引,明中後期的北方互市貿易。他們對封建政府存在著先天的依附性。商人在無法取得法人地位的情況下,也必須獲取一定的政治權利來進行壟斷經營。明清時期,官與商的關係不盡相同,有與封建政府連成一體的皇商、官商,有與封建官吏交情深厚的大商人,也有始終為人魚肉的獨立中小商人。而晉商是屬於前者,他們在經商過程中,充分認識到官府的重要性,他們積極向官僚權貴靠攏,尋求政治靠山。晉商拉攏官府通常采用賄賂、明清冶鹽圖收買、幫助升官和結為姻親的手段,雙方互相利用,相得益彰。在很多時候,官僚依靠商人的財力支持而升遷的,商人憑借官僚的權力去不斷追求財富,並通過官商、皇商的形式實現兩者的一體化。封建社會中對一些商品進行壟斷經營,這種專賣政策使商人不斷向官府靠攏。明清時期,山西大商人主要經營的種類多為鹽、茶、銅、鐵等封建政府專賣或嚴加控製的商品,後期的票號也同封建權利曾存在著密切聯係。山西商人許多轉為官商,去經營國家所控製的食鹽、茶葉等壟斷商品,從商業活動中獲取高額利潤。在晉商發展的每一時期都曾注意同官府建立密切的關係網,以謀求商業利益。到明代後期,官與晉商的關係十分緊密,官商合一的趨勢日益加強。

    在開中製中,北邊商人隻限於富商。晉商通過賄賂軍官,勾結權貴承辦邊鎮軍需物資,進行領導經營,許多晉商因為經營鹽業而家產巨萬。在明代前期的茶馬互市中,就有許多晉商依附於官吏而獲準貿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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