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 重商德 義中利外

    晉商鄙視士人,然而晉商卻拋棄不了傳統儒家所規定的倫理道德。相反,他們以商人的身份去實踐著這種道德。儒家講求誠信,講求仁義,中國傳統觀念是講到利就談虎色變,似乎隻有小人才講利。但晉商提出了他們的義利觀,即“見利思義,先義後利,義利相通”,所謂“仁中取利真君子,義中求財大丈夫”,把義和利由對立麵改鑄為一個統一體的兩個方麵。商人以追求利益為目標,然而這種利益必須在符合仁義的原則下進行,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事實上,晉商早就認識到,要使自己發財,首先要讓別人發財。所以,他們一再強調經商要以義為本,“以義製利”。義,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種道德規範,“誠召天下客,義納八方財”。“利以義製,名以清修,各守其業,天之鑒也。”這種先義後利,以義製利的心智素養,便是山西商人在從事商務活動中最重要的經營之道。

    晉商經營的特點之一就是注重投資人的利益,以誠相待,處理好與相與的關係,形成穩定的投資經營群體。相與就是與本商號、票號交往共事的商號或錢莊等,晉商對相與都要經過詳細了解後,認為有信譽和資力的才和它進行銀錢交往,一旦認為不合適會婉言謝絕。但隻要已經建立相與關係,會信任並竭力維持合作關係,即使無利可圖也不會隨便斷絕與相與的關係,萬一因對方倒閉而使欠債成為呆賬造成損失的,也多不硬性收賬,多聽之任之。晉商善待相與,原因在於晉商認為商號之間有銀錢業務往來是正常活動,難免會出現虧欠現象,萬不可輕易打官司傷了和氣,否則其他商號認為不厚道,往來的客戶會越來越少。晉商還認為天下衙門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打官司要花銀子,晉商寧肯把便宜讓給商人,也不願送給衙門。這樣,交往的商號一旦複興,自然不會忘記此商號厚道之處。如果是騙子商店也不要緊,山西商號遍布天下,騙了第一次沒有下次,騙了這家騙不了那家。除非他從此不在市麵上做生意,否則總會有與此商號交往的時候。所以晉商在各地市場上威望很高,其他商號以與晉商商號往來為榮耀。

    晉商把中國傳統的仁、義、禮、智、信灌輸到經商各個方麵。仁,表現在晉商經商決不乘人之危,充分體現出愛人精神。晉商在謀求自己利益的同時決不損人利己,而是要做到己立、己達與人立、人達相結合,在組織和管理上也特別注重人的因素,注重對人才的培養和提拔。義,在傳統文化中是指人們處理事務(主要指社會關係)的適應性。晉商力求做到禮、利、義三者的統一,追求義賈、善賈,把關心他人利益和整個社會民族利益作為自己商業運營和價值實現的最高準則。禮,核心是要求社會秩序與政治和諧。具體到晉商而言,禮的道德準則保證了財東與掌櫃、掌櫃與夥計、總號與分號內部和睦穩定和協調一致。另一方麵,晉商的資財有很大一部分用於社會性投資,為公益事業服務,如建祠修譜、增置族產、救災賑荒、建橋修路等。光緒年間,陝西、山西、河南連年大旱,晉商紛紛捐款賑災。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