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商一般十幾歲時就外出經商,等到有積蓄後才回來娶親。走南闖北的晉商,信守著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不帶家屬,不娶外婦,不入外(省)籍,不在外置不動產。“業成之後,築屋買田,養親娶婦,必在故鄉,客運馱轎辛勤一生,子孫即溫飽矣。”離鄉不離土,是晉商的特點。故土難離,漂泊四方的客商們夢牽魂繞的是故土,埋在心間揮之不去的是鄉情。明末清初,京津一帶流行的民謠,對山東和山西兩地人的不同性格有一比較,從一個側麵說明了山西人戀家的特點:

    山東人,瞎亂闖,

    好交朋友把錢花掉,

    一輩子在外白跑跳;

    山西人,大褥套,

    發財還家蓋房置地養老少。

    當然,晉商經營在外遇到的不僅僅是駝道上的艱險與困苦。在晉商家族耀眼的財富背後,有著太多離鄉背井淒慘悲怨的故事。清朝學者紀昀描述山西風俗時說:“山西人多商於外,十餘歲輒從人學貿易,俟蓄積有資,始歸納婦。納婦後,仍出營利,率二三年一歸省,其常例也。或命途蹇行走於長城內外的駱駝隊薄,事故縈牽,一二十載不得歸,甚或金盡裘敝,恥還鄉裏,萍飄蓬轉,不通音問者,亦往往有之。”明清時期,山西人出外經商最忌男人外出攜帶女人,因為那樣會加重男人的負擔,會拖累他們不能專心致誌地做生意。家中父母則認為兒子把媳婦領上,既浪費金錢,又會讓年輕人容易養成不求上進、生活懶散的壞習慣。去北京的晉商,不僅當徒弟時不允許帶家屬,即使成了師傅、掌櫃,也很少帶家屬。

    晉商的妻子們坐在一起邊做針線活邊聊天時,常常會唱起這樣的民歌:

    有女嫁給走京漢,

    十年夫妻兩年半。

    白日裏伺候公和婆,

    黑夜間改(嫁)與四堵牆。

    夫妻兩地分居,這確實是晉商們難言的心中淒苦。清末民初,山西翟村羊娃15歲進京入“長順公”油鹽店當學徒,過了14年才回家成婚。新婚燕爾,如膠似漆,但短短的假期轉眼就結束了,羊娃不得不與媳婦離山西商人漫長的經商駝道別,到北京繼續上工。按商號的規定兩年半後,可以返鄉探親。但羊娃想多攢點錢而一再推遲回家的時間。五年後,他手中略有積蓄,打算過了春節就動身,不料這年北京被圍困,交通中斷,連平安信都無法捎回家。羊娃白天跑前跑後,經營買賣,晚間躺在床上想起千裏以外的妻子,輾轉反側,難以入眠。他媳婦在村裏白天侍奉公婆,夜晚回自己的空房子,連說體己話的人都沒有。如果羊娃哪次捎信遲幾天,她心裏就擔心羊娃是不是出了什麽事,閉眼就做噩夢,夢見別人調戲她,驚慌中會驚醒。不然就是做美夢,夢見羊娃從京城返回,穿著長袍小褂,背著包袱,裏麵給她買了時新衣服料子,還有糖果點心,跑到房裏親她。她大笑著醒來才發現原來是一枕黃粱。就這樣日盼夜盼,盼兩年半後的那一天,然而多少個日日夜夜過去了,羊娃人未回來,連封信都不捎了。她咬著牙、橫著心繼續苦等,煎熬了五年,丈夫依舊杳無音訊。她萬念俱灰,悶氣鬱結生了病,求醫吃藥無效,半年以後,竟然含恨去世。第七年時,當羊娃風塵仆仆帶著一大堆東西返鄉見妻子時,見到的卻是妻子長滿荒草的墳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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