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金戈

第355章 鮮為人知的故事(1/2)

    “蘇維埃”是俄文“Cobet”的漢語音譯,它的意思是“代表會議”或“會議”。

    十月革命為中國送來了馬列主義,也送來了“蘇維埃理論”。十月革命後,俄國建立起了蘇維埃政權的國家,為中國樹立了榜樣。

    大革命失敗後,各地在發動武裝起義之後,曾經建立過區域性的蘇維埃政府。

    比如:1927年11月廣東海豐縣、陸豐縣就成立了蘇維埃政府。

    同年12月,廣州起義之後,當時也成立了廣州蘇維埃政府。

    1928年,江西的萬安縣、弋陽縣、橫峰縣還有福建永定縣、湖南的平江縣、廣東的瓊崖縣等地區,都曾經成立過蘇維埃政府。

    但是,當時卻沒有過全國性的蘇維埃中央政府。

    1929年,共產國際連續給中共中央發來4封指示信,催促中國共產黨加速創建蘇維埃的中央政權。

    1930年2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召集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的通告。

    5月20日,中共中央在上海成立了”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中央準備委員會臨時常務委員會”。

    之後,該會討論通過了提交“一蘇大”的憲法大綱及一些法律草案,並宣布於1930年12月11日召開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

    然而由於國民黨的“圍剿”,這次大會被迫延期了。

    1931年2月中央政治局決定,由毛澤東擔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主席,籌備工作由蘇區中央局負責。

    6月1日,蘇區中央局發表《為第一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宣言》,宣布在8月1日召開大會。

    6月6日,由於國民黨軍隊的第三次“圍剿”,又決定改在11月7日召開。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來自閩西、贛東北、湘贛、湘鄂西、瓊崖、中央等各個根據地,還有紅軍部隊,以及全國總工會、全國海員總工會的610名代表,在江西瑞金縣葉坪村出席了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毛澤東向大會作《政治問題報告》。

    大會通過了憲法大綱、土地法令等法律文件。選出了63人組成中央執行委員會,宣告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成立。

    憲法大綱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蘇維埃全部政權是屬於工人、農民、紅軍士兵及一切勞苦民眾的。

    還規定,不承認帝國主義在華的政治上、經濟上的一切特權,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

    11月27日,中央執行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主席。“毛主席”這一稱呼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成立,是中國共產黨在建立全國性政權方麵的一次探索和實踐。

    它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由人民當家作主的中央革命政權,而且從它的憲法大綱來看,它也是一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政權。

    它的成立,增強了廣大群眾和紅軍士兵對中國共產黨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它還為後來新中國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經驗。

    作為一個無產階級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在建立之初,就確立了既定的政治目標——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建立嶄新的人民政權。

    30年代初,隨著土地革命的深入和蘇維埃運動的開展,共產國際出於革命鬥爭策略上的考慮,提出了在中國建立一個全國性的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的主張,可以說是適應了時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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