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簡史

第三章 從布衣天子到無為而治(2/3)

    本來諫諍一事,是中國政治上的一個重要特質,如《孝經》說:“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到秦始皇自命為德過三皇,功高五帝,便無人敢諫諍了。自然,秦始皇的成就確是曠古未有;但因為臣不敢議君,所以雖然刻苦辛勤到每日用衡石秤出一定分量的文牘,非批閱完了,不肯休息,也免不了二世而亡。漢高帝雖然矯正了不少,但明白的表示,還是文帝這個詔。

    文帝有幾件事是過人的。在文帝後六年那一年,匈奴入邊。屯軍霸上、棘門和細柳來防匈奴。屯在細柳的將軍,是河內太守周亞夫。文帝親自慰勞軍隊,到霸上和棘門,直馳進去,將軍以下,親自接送。到細柳以後,軍門都尉對皇帝的前衛說:“軍中隻聞將軍的令,不聞天子的詔。”隻等文帝的詔傳到周亞夫,亞夫才叫開門。但壁門的門士和文帝的車騎說:“將軍有約,軍中是不能驅馳的。”文帝隻好按轡緩行。見了周亞夫以後,周亞夫向天子揖,並且說:“介胄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文帝出營以後,他的臣子們都非常驚訝,文帝卻說:“此真將軍矣!”後來匈奴未到長安附近,文帝立刻升周亞夫做中尉(京城的衛戍司令),臨死時的遺囑,還是“即有緩急,周亞夫真可任將兵”。

    有一次文帝行到中渭橋,有人從橋下走,驚了駕車的馬,文帝使隨從的騎士捉到這人送給廷尉(大法官)張釋之。張釋之回奏說:“這個人應當罰金。”文帝大怒說:“這個人親自驚了我的馬,幸虧馬還和順,倘若別的馬豈不傷了我?廷尉怎能罰金呢?”張釋之說:“法是天子和天下公共的,法是如此,倘若加重,便是和人民失信。廷尉是天下的平衡,廷尉用法失去準則,天下用法隨著輕重,百姓的手足都無法安置了。”結果文帝還是聽了張釋之的話。

    文帝時候,國內一切平定,隻是高帝時分封子弟做國王的,一天一天驕縱起來了。漢代的諸侯共有諸侯王和列侯兩個階級,王是繼承秦漢間群雄的領土,列侯是承繼秦的製度。秦滅六國改為郡縣,不來封王,不過列侯一級還存在的。周天子分封的衛侯,終始皇之世未廢,直到二世方才廢去。李斯上書自稱爵為通侯。以種瓜著名的邵平,在秦時是一個東陵侯。在高帝平定天下的初年,連封功臣帶追認項羽的降將,一共有七個王,後來逐漸取消隻剩下一個二萬五千戶的長沙王吳芮,其餘的都來分封子侄,其他功臣一百三十多個都封做列侯。

    高帝將子侄封做國王,大概是因為秦行郡縣製度,十五年就亡國,周行封建維持了八百年。所以要分封同姓,免得天子孤立。並且高帝還立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所以王和侯的勢力是大不相同的,王的領土至少一郡,侯卻至多一縣。不過漢的封建和周的封建完全是兩回事,周是從氏族部落衍變下的一個封建基礎,從諸侯、大夫、士,一貫下來都是政長而兼地主的封君,造成一個整個的封建宗法社會。漢代的社會基礎早已由春秋到戰國的長期演進,所有眾庶都是有自由身份的農人和工商。所以不但侯國隻等於一個縣,列侯不過衣食用了侯國的租稅,就是王國因為社會基礎不同,王國的兵符在皇帝派去的丞相手中,國王要得到同意才能發兵,所以也和郡有相似之處。

    隻是朝廷對藩王雖然加以控製,但因為地位和天子究竟太接近了,很容易起陰謀和叛變。文帝初即位的六年間,濟北王和淮南王先後叛變,然不久便平息了。吳王濞又招納亡命作叛變的準備,並且又自鑄錢自煮鹽來充實財富。在這時候以博學著稱的洛陽人賈誼上有名的《治安策》,其中“可為痛哭者一”便是諸侯王的問題。他形容當時的藩國是“一個小腿幾乎和腰一樣粗,一個指頭幾乎和大腿一樣粗”,他主張的是“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後來文帝分齊國為六,淮南為三,便是這個辦法,隻是對於吳王卻無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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