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

第四節 巫覡風習(1/3)

    中國文化的文字成份極其發達,古代文籍汗牛充棟,但是文化中的巫覡現象卻依然存在。西周以來巫術雖然不再象商殷以前那樣是整個文化的主戲,卻在深厚的社會下層找到了自己存活的土壤,蕃衍不絕。有的西方學者如黑格爾曾不無謔意地稱中國是保存古代文化要素的“富爾馬林瓶”,就巫術觀之,似有道理。中國南方的巫風大熾已經被人們所熟知,“越人好鬼”,“南人多巫”早是不爭的共識,其實中國北方農村一直也暢行巫術,巫婆神漢大有市場。清人紀昀(曉嵐)曾提到在滄州鄉下“女巫郝媼,村婦之狡黠者也。餘幼時,於滄州呂氏姑母家見之。言狐神附其體,言人休咎。凡人家細務,一一周知,故信之者甚眾,實則布散黨徒,結交婢媼,代為刺探隱事,以售其欺。”1986年中日學者聯合進行義和團考察,在涉及魯北晚清民俗時,當地老人說:“那會兒的老百姓信神的很普遍,卜卦、相麵、算命的先生挺多,還有下神的。下神的多數是女人,稱神嬤嬤,道嬤嬤,男的下神叫神漢。”胡樸安的《中華全國風俗誌》也多次提到北方農村“俗尚巫覡”,“尚鬼信巫者,亦強半焉。”

    英國文化人類學者弗雷澤(J.G. Frazer)把巫術分成理論巫術和應用巫術兩大類。而應用巫術又分成積極巫術(指各種福人禍人的法術)和消極巫術(指各種禁忌)。他認為,巫術的思想原則就是兩點,一點基於“相似律”,一點基於“接觸律”或“觸染律”。前者是指通過做法於跟對象相似或同類的東西,就如同作用於對象本身,這種法術叫做“順勢巫術”或“模擬巫術”。後者是指,隻要某物體曾被某個對象接觸過,那麽就可以通過該物體對這個對象施加影響,這種法術叫做“接觸巫術”。也正如弗氏所指出的那樣,順勢與接觸巫術在實踐中都是混合使用的,而且盡管巫術與宗教在指導思想上迥異,但在現實中也互相摻合。中國民間這種情況更為明顯,在北方民間的日常生活、娛樂和宗教活動中,都可以尋出巫術的蹤跡,而且降神附體和魘蠱之術也大有市場,無論從形式和內容上,都與弗雷澤、馬林諾夫斯基等人敘述的原始民族的各種巫術相似,基本按著“相似律”和“接觸律”的指導進行。

    首先,北方民俗中的各種禁忌,幾乎出發點都與弗氏所謂的“相似律”、“接觸律”暗合,可以算作一種相當標準的消極巫術。從人體禁忌、婚姻禁忌、房事禁忌、生養禁忌、居住禁忌到服飾禁忌、飲食禁忌和語言禁忌,概莫能外。漢民族所擁有的禁忌之多,在世界各民族中當居前列。北方農民遵行禁忌,在兩種情況下最為講究和嚴格:一是在諸事不遂之時,或說倒運和逆境的時候;二是在進行重大活動之前夕和過程中,如婚嫁出喪,上房,械鬥,祈雨等活動。農民在倒運的情況下,一般都比較在乎自己的言行,生怕觸犯了禁忌,會招致更大的不祥,甚至懊悔自己過去的粗心和馬虎,他們可能會想象目前的逆境與犯忌有關。同樣,農民在辦大事之先和辦事當口,也特別講究禁忌,因為這幹係農家的成敗興衰乃至生死。凡是在這兩種情境下,農民頭腦中的相似律和接觸律的思維就特別活躍。禁忌這種消極巫術,已經融入了北方農村的日常民俗之中,成為其中十分活躍的文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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