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民”與教民

第二節 民間戲曲小說(1/2)

    一、形式與渠道

    民間戲曲這種教育與文化形式,從文化的正統性來講是所謂小渠道,屬於小傳統文化範圍,但就農民所受教育的深度與廣度,和在農村文化中所占的地位而言,則是一種主渠道教育和農村主幹文化的一部分。

    農村中接受正式學校教育的人畢竟是少數,即使是上過學的人,受教育的時間一般也很短,但是農村中無論富貴貧賤,少長婦孺,卻靡有不看戲聽曲者。對農民而言,上過和沒上過學的人,汲取知識,接受教育還是以從戲曲中為多。

    已經無法精確統計當年農民每年能看幾次戲,聽幾次說唱了,但是可以肯定,這種機會對於當年農村的人是相當多的。每逢年節、農閑時分,北方農村都要搭棚唱戲,費用由村民分攤,許多村莊都有固定的“戲頭”來張羅此事。著名表演藝術家蓋叫天先生回憶說,他少年時代,北方農村冬閑時,唱戲特別頻繁,往往每日要趕“三工”戲,忙得連妝能不能卸,就由一個村莊趕往另一個村莊。大的集市、廟會也都有戲班在唱戲,還有各種曲藝說唱、雜耍等娛樂形式。大的宗族祠堂,還設有戲台,每年祭祀都要唱戲。農民的宗教活動往往也伴隨著戲樂活動,如迎神賽會。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農村逢年過節要唱戲,婚喪嫁娶要唱戲,迎神賽會要唱戲,宗族祭祀還要唱戲,至於各種漁鼓簡板的說唱,平時聽得就更多。

    除了京劇之外,各種地方戲也深受北方農民的歡迎。山東有柳子戲和呂戲,河南有豫劇與墜子,直隸有梆子,十調和蹦蹦戲,山西有上黨梆子等。各種草台班子走村串巷,活躍於北方鄉野。清人劉世英在《陪都紀略·諸般伎藝門》中說到“碰碰戲”(即蹦蹦戲)時寫道:“逢廟會,人煙盛,堂客喜,碰碰碰,抱孩子,淨發楞,《憶真妃》,《夢中夢》。趕車的,更好勝,車騾俱淨。”十分生動地描繪出鄉人對地方戲(即鄉戲)的喜愛。

    藝人,包括一些很著名的藝人,大多為農民出身,不識字或識字無多,憑師傅的口傳心授把一出出戲展示於農民麵前,中間不免摻雜了自己的理解和意會。至於曲藝說唱藝人,幾乎沒有什麽腳本,說唱時隻憑一些故事框架,上台隨意發揮。據有的說唱西河大鼓演員稱,她唱大書,“腦海裏隻有‘梁子’(即框架),真是台上見,拿起鼓楗子還沒準詞,照樣能把書趟下來。”

    農民也是業餘演員。許多舞台要求不高的戲,如山西的啞隊戲,直隸的秧歌戲等,大部分演員都是業餘的。李景漢在定縣調查時發現:“定縣各大村都有能唱秧歌的人,其中善唱的就聯合起來,組織秧歌會,普通稱為義合會。由會中置辦樂器、簾帳、行頭、彩飾以及各種應用物品。會員中一部分是前台上管音樂的,一部分是後台內化裝的,畫臉譜的,管衣箱的,一部分是出台演唱的。這些人多半平日為農,或從事他種職業,到演唱秧歌時來臨時幫忙。”在山東,“有些柳子戲藝人閑時趕來演唱,農忙時則回家耕種收耘”,也是農民業餘為之。

    戲曲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教育,因為它其實是一種娛樂,而且是農民最主要的娛樂形式。如果從唐代的參軍戲和踏搖嬙娘算起,戲樂已浸浸然有千餘年的曆史,早就化為一種強固的民俗。農、民看戲聽書,不是為了受教育,而是去找樂子,鬆弛一下平日被艱辛生活壓抑的神經,或者通過演員的表演欣賞一下別種人的生活,“看個希罕”,但是,戲曲按王國維先生在《宋元戲曲考》的定義是“以歌舞演故事”,所以農民在觀賞的同時不知不覺地就會受到戲曲故事的影響。戲劇的情節使他們心弦震動,人物的悲歡離合令他們如醉若癡。戲曲所蘊含的理念充實了他們的意識基礎,而其中包含的知識則豐富了他們的文化來源,開闊了他們的眼界。戲劇的程式、唱腔、念白、臉譜及行頭都會影響到農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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