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相

第三百零六章 小心被人利用(1/2)

    大同城有一座藩王府邸,大小宮殿二十多座,房屋八百餘間,是國中王府中最大的一座,此即代王府。首代代王乃太祖皇帝第十三子,至隆慶年間,已傳十代。

    初夏的一天,交了午時,第十代代朱廷埼正在花園與王府太監總管——承奉下棋,幾個侍女在旁侍候著。王府長史急匆匆走過來,稟報道:“王爺,出事了!”

    代王頭也不抬,懶洋洋地問:“何事?”

    長史道:“博野王府奉國將軍朱充焴、廣靈王府輔國將軍朱充燀等糾集宗室百餘人衝進知府衙門,未持紅領,要將應分發給各宗的祿米白手全支,知府不允,奉國將軍等竟群凶毆打知府!”

    “喔?”代王這才抬起頭,“報官了嗎?”

    “大同巡撫已派兵彈壓。”長史道,“各宗乃王爺血親,王爺有節製之責,出了這等事,當奏報朝廷。”

    代王一擺手:“有勞相國起稿吧!”說著,繼續與承奉下棋。

    長史,乃進士出身的從四品文官,號稱藩王封國的宰相,故代王有此稱。長史對朝廷,負有監視藩王之責;對藩王,則掌章奏文書。他領命即到巡撫衙門,查問事體詳情。

    “撫台,皇親毆傷知府固然有罪,但朝廷拖欠皇親祿米,各宗日子也委實難捱,能不能向朝廷把此事說清楚。”長史與巡撫商榷擬稿事,不禁感慨了一句。

    “相國有所不知,”巡撫道,“山西全省各糧倉,存糧一百五十二萬石,而省內皇親年俸總數卻是二百一十三萬石,僧多粥少啊!”

    兩人感歎一番,統一了口徑,各自起稿,一同奏上。

    兩份文牘同時發交內閣,執筆票擬的張居正一看,腦袋裏“轟”地一聲,歎息一句,說了聲“又是一件惱人的事”,遂把代王的奏本和大同巡撫的參章都讀了一遍,高拱、高儀聽罷,倶沉吟不語。

    三位閣臣都清楚,藩王宗室的事,既重大又棘手,一時又很難找到對策,自百年前憲宗時代起,內閣皆回避此事,即使出了事,也批交禮部就事論事,息事寧人,不了了之而已。

    國製,皇子封親王;親王嫡長子封郡王,諸子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奉國中尉。另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婿曰駙馬都尉。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藩王皇親不得幹涉地方事務,不得擅自離開封地,結交地方官員,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可日益膨脹的皇族人口,越來越成為朝廷沉重負擔。隆慶三年,現存的親王、郡王、將軍、中尉共計二萬八千四百九十一人,這還不包括皇族中的公主、郡主、縣主等女性成員。全國稅糧總收入不足兩千五百萬石,而各王府的歲祿開支就達九百萬石,供養皇族宗室的開支,成為國家最大開支,超過了全部官吏俸祿的總和。

    朝廷設宗人府,專門管理皇族宗室事宜,初以親王領之,後以勳戚大臣攝府事,不備官,隻負責把宗室陳情轉報禮部而已。近百年來,曆任內閣大佬都對宗室之事諱莫如深。如今,因宗室為祿米毆傷知府,這個難題擺到了高拱麵前。

    高儀見高拱眉頭緊鎖,知他也感到為難,遂道:“新鄭,此事批交禮部題覆就是了,自可照常例了之。”

    “虜患、漕運、軍政、吏治、錢法、財用,或已有成,或正展開中,最難啃的硬骨頭,惟有宗室負擔一項。”沉吟良久,高拱終於開口了,“我本想待明年吏治有成,清丈田畝,再議此事,看來拖下去,終歸不是法子。我常告誡官員不能回避矛盾,內閣若規避煩難,豈可表率百僚!”他看了一眼張居正,“記得叔大初入翰林,給先帝上過論時政疏,所陳時弊有五,第一款就是宗室驕恣,這麽多年過去了,可曾有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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