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首相

第一百二十八章 君子不言利之說誤國害人至甚(2/2)

    曾省吾一笑道:“趙閣老所言甚是。隻是,祖宗成法,隻限京師,京師也隻有幾個衙門方可當行買辦。然時下城市,凡是衙門,甚或凡是官員,即可持票令商鋪買辦。聞得有官員開‘至本衙交納’一票送商鋪,商鋪送貨上門,即說質次,命另送;再送,仍複如故。商鋪遂知非為貨物,實為勒索金錢。是以不少商鋪見票,索性出錢免買。訪得有一票而勒索商鋪數十家者。故此製不改,終不可除其弊。”

    “招商買辦如何?”陳大春插話說,“衙門所需,張榜公示,商家自願投帖,選質優價廉者取之。聞得居壕鏡之佛朗機商人,即好競爭之法。”

    “哼哼!”趙貞吉突然冷笑幾聲,道,“興商雖不失富國之術,然抑末才是為政之理。袞袞諸公,朝堂之上,議這些當由吏目畫策的細枝末節,豈不可笑?”

    “以內江所見,當議什麽?”高拱忍不住質問道。

    “聖人雲:君子不言利。”趙貞吉答,“商賈唯利是圖,當議如何導之以義,因何處處為商人畫策,助其逐利?”

    “好一個君子不言利!誤國害人至甚!”高拱大聲反駁道,“《洪範》八政,首諸實貨;《禹謨》三篇,終於厚生。足見古聖賢是極重言利的。可後世迂腐好名之人,倡不言利之說,遂使俗儒不通國體者轉相傳習,甚有誤於國事。讀書人受其毒害,要麽成為隻會放言高論的腐儒;要麽成為言行不一的偽君子,此二者,皆失治國安邦之本意。何也?義者利之和,則義固未嚐不利也。義利之分,惟在公私之判。安得把‘義’說得玄而又玄,離百姓遠而又遠?在高某看來,‘義’,絕非虛無縹緲之物,高深莫測之事,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義者何所指?乃是公眾之利的總和,換言之,公眾利益即為義。是故,為公眾謀利即是追求義!治國安邦者,無非是千方百計為百姓謀利,既要為百姓謀利,卻又說不能言利,豈不抵牾?徒以不言利為高,乃至使人不可以公忠謀國。”

    這番話高拱早就想當眾說出來,今日終於一吐為快,有種酣暢淋漓感。

    文華殿內一時陷入沉默。

    高拱見無人說話,便總結道:“恤商,一則改製,一則肅貪;而戶部、工部所提恤商策,可為過渡期之辦法。”他掃視一下眾人,“諸公以為然否?”見無人說話,他又道,“待奏明皇上,敕令各該衙門行之。”又慨然道,“朝議恤商,拿出對策固然重要,但不是惟一。朝議恤商本身,就是向商民宣示朝廷恤商之誠,興商之殷。盼商民聞朝廷之意,安居樂業,奮發進取,繁榮大明!”言畢,用力揮了一下手臂,“散了!”

    走出文華殿,高拱叫住戶部尚書劉體乾:“子元,戶部不當隻知理田賦,水餉、陸餉,商稅、船稅、貨稅,要統籌之。”他突然臉一沉,“元年時,我就請戶部拿鬆江為例列個單子,迄今也未看到。”

    劉體乾拱手致歉,拉了拉高拱的袍袖,走到一旁,低聲說:“玄翁,今日不妨說出真相:其實,當年鬆江的稅銀,都是就地輸徐府,再由京城的徐府鑄銀繳部。當時聽玄翁一說要列單,以為是玄翁聞知此事,要追查。”

    高拱既吃驚又疑惑不解,看著劉體乾,良久才問:“他因何要這樣做?”

    劉體乾回避著高拱的目光,沒有正麵回應,隻是含糊地說:“去歲已糾正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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