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三百一十六節 路燈(2/3)

    林銘半信半疑,到了臨高之後,新鮮的事情太多,遠遠超出他的想象力。

    正在閑扯,又有夥計送來一箱子郵件。這卻是王興隆的活了。

    每天海興號要書寫發送許多書信,同樣也有大批的書信送達。王興隆專門負責這塊,將各種書信拆閱,然後再根據書信的關鍵性書寫成“節略”――錢掌櫃事務繁忙,不可能逐一閱讀,便采取這種方法。有的信件事關價格變動情況,那就連節略也不用寫,隻要填寫在專門的畫滿線格子的“賬單子”――王興隆稱之為“表格”――上就可以了。

    二人不再說話,各司其責的忙了起來。文案賬房隻有他們二人,一時間滿室寂靜,忙到中午,照例有學徒送來洗臉水讓他們洗麵洗手。接著又送來晚餐,有葷有素,菜肴不多,米飯管飽。林銘向來錦衣玉食,這些日子卻沒怎麽好好吃過飯。不要說吃好,連吃飽的機會都不多。不覺胃口大開,飽飽得吃了一頓。

    王興隆吃得卻不多,隻將菜肴吃淨,米飯卻隻吃了一碗。看林銘胃口甚好,不由笑道:“看林兄的飯量,不像個讀書人,倒似武夫一般。”

    林銘聞言一驚,趕緊道:“實不相瞞,這些年來就沒吃過幾頓飽飯……”

    王興隆說:“小弟當年來臨高也是如餓死鬼投胎一般,見了這白米飯,連菜都不要了――想從前在萊州,家裏也不是能頓頓吃得米飯的。”他說著搖著頭,似乎是感慨萬分,“澳洲人這裏,便是販夫走卒、長忙短工,也能米飯粉條管夠。小弟還沒想到天下真有這樣的地方……”

    這個問題林銘也有感覺,他在為民客棧住得那天,吃得是外麵的公共食堂,長長的罩著玻璃罩子的櫃台裏放滿了大瓷盤子,堆滿了食物,花樣繁多:蔬菜、豆皮、粉條、肉類、鹹菜、海產、米飯、窩頭……食客自己拿個盤子,願意拿幾個菜拿幾個,走到尾上就結賬付錢,所費不多,吃得卻很飽,最後還奉送一碗放幾片菜葉子,還有些油花的高湯。

    他雖然不懂匯率換算,但是心裏大概也估計得出換成了在大明治理下的佛山類似的飯菜要花多少錢。得出的結論就是在大明,類似階層的客人是吃不起的。

    髡賊這裏的糧食菜蔬價格如此之低,隻能說明他們的產量很高。但是髡賊一貫是鼓勵工商業,任農戶進城做工經商,從無農民進城拋荒土地無人耕織的憂患意識。

    看來,髡賊在種地上必有什麽秘法。若是能取得這秘法獻給朝廷,豈不是大功一件?

    林銘正胡思亂想,王興隆已經起身告辭了――他要和堂妹出門去――“逛街”。

    “逛街?”林銘吃了一驚。明代的大多數的城鎮入夜之後不但城門關閉,街上的柵門也會關閉,一般還有宵禁。因為街道上沒有路燈,夜行很不安全。所以除了元宵之類的節日之外,平日裏極少有人掌燈之後出門。他趕緊勸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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