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三百一十六節 路燈(1/3)

    每天下午派夥計去驛站――澳洲人叫郵局去投遞。掌櫃的手條子上有得還注著“普”、“電”、“快”的字樣,林銘按照王興隆的關照,也一一寫在信封上。

    他猜這些可能是某種商業暗語,本著不多事的原則他是從來不問的,不過王興隆卻很快就告訴他這隻是標記的發信方式。

    “所謂‘普’就是一般的郵路,走得是車船,正常按班發運;若是‘快’,便是加急,當日寄當日走,比‘普’要快上一倍……”

    “猶如朝廷的一般公文和八百裏加急?”

    “正是。林兄比喻的是。隻是官家驛站小民如何用得?也隻有大官縉紳們能沾光。咱們商戶平日裏用得都是‘飛腳’,速度倒是快,可惜價錢亦不便宜。像小弟這樣家在窮鄉僻壤的,‘飛腳’亦無處尋,要緊的消息隻有派夥計自己去送信了。還是澳洲人來得體恤我們商家……”

    “這澳洲人的驛站,還能給商戶用?”

    “如何不能?莫說我們商戶,就是土裏刨食的蒼頭百姓,隻要付幾分錢也能郵傳書信――可惜隻限在這瓊州一府之地。大明地界上郵路能到的地方甚少,還得發‘快’字件。”

    林銘知道這驛傳是朝廷的極大負擔,為此朝廷還特意裁撤了天下驛站,驛卒失業鬧市,流亡為匪的事情,在廣東也發生過幾次。不過廣東畢竟是太平富庶之地,小打小鬧的起不了大風波。很快也就平息了。

    沒想到髡賊不但辦驛傳,還能為平頭百姓所用――真正不可思議。在他看來這樣做除了“收買人心”之外簡直毫無意義。

    但是這話他不能明說,王興隆雖然不肯剃發。卻是個“髡粉”。平日裏容不得其他人說半句髡賊的壞話,林銘冷眼旁觀,知道他對堂妹素有不軌之心,在大明地界大約是礙於禮法,不敢輕舉妄動,到了臨高這個“禮崩樂壞”的“化外之地”,這種事便完全無人過問。林銘在這裏不過幾日功夫。便知此地謀生甚易,發財機會亦多,到處都有某人來臨高不過一二年便已發家致富的故事。因而對禮教規矩看得極輕。

    “不知道這‘電’字頭又是合意?”

    “‘電’便是電報。”王興隆興致勃勃,“說到這電報,真是奇事!這裏郵局遞進一封書信,哪怕是千裏之外。須臾功夫就已經送到收信的郵局。不知道澳洲人用得是何法!”

    他說現在海興號的生意能做得如此興隆。很大程度就是靠了這個電報,設在廣州的總號通過香港的郵局和這裏交換各種山貨土產的行情,廣州什麽價錢上漲,需求旺盛,什麽庫存太多,價格下跌,一二天內就能知道。錢掌櫃就可以依次安排瓊州各處分號的掌櫃買進或者停收。

    “便是錢財交割亦可用這電報,比起銀票、匯票又要方便許多。”

    林銘連連搖頭。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之事。

    “林兄不信,下次送電報的時候咱們一起去看看便是。”王興隆笑道。“開開眼界也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