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英豪傳

第一百章 變革年代(1/4)

    每次大規模的戰爭結束,往往會意味著一場或大或小的社會變革,土地重劃,階級重分。

    對於光複區的百姓,以及軍人來說,這場變革卻早已經開始了。

    士農工商,四民社會,傳統的社會形態特征,不知不覺已經變成了士農兵工商。而且,在官方言論中,這五大社會集團是不分排位的,也就是說,不是階級的劃分。

    軍人的地位,軍人的待遇,不斷的提升,由“當兵吃糧”的混事兒,早已經成為了一種職業。

    一種足以養家糊口,一種足以光宗耀祖,一種足以讓人昂首挺胸的職業。

    這並不是因為目前的形勢,而采取的暫時的利用,而是立足長遠的改善和轉變。

    家裏有一個軍人,便能享受特殊的優惠。不僅僅是得到了土地和餉銀,連地方官府也要給予適當的照顧。

    當這些觀念和行為形成習慣,孟九成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這是什麽屁話?沒有軍人,如何保家衛國,如何抵禦外侮,如何開疆拓土?

    不讓士兵們糧餉無憂,又如何實現的爆兵策略?最關鍵的還不是讓人們樂於當兵,踴躍從軍,並不以自己的軍人身份而感到卑賤。

    當然,招兵不可避免地遇到了是否婚配的問題,是清一色的光棍漢,還是再細劃規則,也是孟九成需要解決的問題。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隔絕男女、嚴禁婚姻畢竟不合人情,也缺乏人道,更容易在軍中滋生出很多變態行為。

    當然,男女婚配、與異性的交往確屬兒女私情。對軍隊來說,也是有利有弊,關鍵就在於如何掌握和操作。

    如果象太平天國那樣,相關法令既存在著先天性的缺陷,又不夠縝密和完善。同時又嚴判上下尊卑,且過於偏執,那婚姻與兩x性關係就會成為一個棘手問題。

    但所謂“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家倒是排在第一位。有了家,便有了更大的責任,便有了要死命保護的家人。可見,這成家也未必就完全是阻力,也有其有利的一麵。

    “年滿二十二歲,或服役三年以上,或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五次者,可婚配;已有家室的軍人,探視妻兒者,每年給假兩次,每次假期為十天;未有家室的軍人,探視父母者,每年給假兩次,假期十六天;年滿二十五歲,或服役六年以上者,可選擇退役,視身體情況轉入警備軍體係……”

    這已經是孟九成盡最大努力所製定出的比較人性化的規定,既顧及到了戰爭的需要,又考慮到了當時人們的平均壽命。

    而把服役的起始日期統一定在了他初占莒州的時候。一來便於計算,二來也變相地延長了士兵服役的年限。

    退役的年齡也是如此,警備軍則屬於預備役,緊急時候也可動員,並不是就真的遠離了刀槍,這也算是孟九成的一個私心。

    不管新製定的規則有沒有漏洞,執行之後會遇到怎樣的問題,但這終歸給了軍人們一個希望,不再是遙遙無期、幹到死為止的終身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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