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重工

第五百一十八章 不當家不知柴米貴(2/3)

    既然如此,那麽科研人員又有什麽必要在乎什麽專利不專利,趕緊把自己的成果發表出去,混幾篇高級別的文章以便評個教授,這才是最實惠的事情。

    馮嘯辰是懂得這些問題的,他從社科院畢業進入裝備公司之後,便力推科研與生產的結合。他有前一世的經驗,能夠指出科研的方向,讓相關科研人員向這些方向努力,而所有的成果,又都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一經突破,就能很快形成生產力,轉化為利潤。也正因為有這樣的操作,裝備工業公司這些年才能夠不受資金的約束,不斷推進科技創新。

    這一回,馮嘯辰抓住仙戶製鋼所的把柄,逼迫仙戶製鋼所和池穀製作所向中國轉讓一部分核心技術,技術的受讓方自然是由馮嘯辰了算的。他的考慮,就是由裝備工業公司來受讓這些技術,然後再二次轉讓給江城鋼鐵廠以及幾家承擔乙烯設備製造任務的企業,從中獲得一筆利潤。

    這幾家企業向裝備工業公司支付的技術轉讓費,其實也不是從它們自己的腰包裏掏出來的,而是國家用於建設大型乙烯裝置的投資。這些錢由國家財政撥付給裝備工業公司,裝備工業公司再以設備分包費的名目支付給各家企業,隨後,公司又要以專利使用費的名義再收回一部分。

    這樣來來回回地倒騰,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涉及到責權利方麵的關係,總得弄得清清楚楚才行。如果像以往那樣,大家覺得錢是國家的,放在誰的兜裏也無所謂,最終就無法調動各家企業的積極性。所謂用經濟手段管理經濟問題,得通俗一點,就是“親兄弟、明算賬”,國家承認國有企業的自主權,允許國有企業擁有利潤,但這些利潤必須由它們自己去掙,別指望從國家身上白拿好處。

    這樣一種管理方法,像羅翔飛這樣的老人是很不能適應的,即便是吳仕燦、王根基等年齡稍輕一些的幹部,也覺得有些違和。不過,經過幾年的實踐,大家都不得不承認,這樣一種方法的確比過去用行政命令要有效得多。以往用行政命令進行管理,下屬單位幹好幹壞一個樣,作為上級部門很難厚此薄彼。有些部門沒有完成任務,便會向上級強調一大堆客觀理由,讓你無法對它們進行懲罰。

    而改用經濟手段之後,上級與下級之間是單純的合同關係,責權利都寫在紙上,到時候拿著合同事,該如何便是如何。裝備公司手裏拿著國家的裝備訂單,各家企業要想賺錢過好日子,就得乖乖地聽從裝備公司的吩咐,完成他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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