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追擊

第一百一十八章 陰謀(1/3)

    “被害人叫常軒,你不會說你不認識吧。”警察說道。

    陳雲路大吃一驚:“常軒?是我以前工作的那家公司裏的經理!可是他家不在本市啊……”

    “對。但是,他的情婦住在這裏,他是在情人的家裏和那女人一起被害了。我們進行了調查,得知在作案時間的前後,有人在現場看見有一個人鬼鬼祟祟出現過,說那人很像你,所以我們要找你調查一下,希望你和我們一起去一趟市局。”說著,對方亮了亮警官證。陳雲路看看證件,確實是市局的刑警沒錯,名叫餘夏。

    陳雲路傻了眼,表情僵硬起來。警察們圍在他的四周,看這模樣,他也不能拒絕了。因此,陳雲路隻能跟著警察去了市局。

    經過調查,這案子的所有的線索幾乎都證明凶手就是陳雲路。“你對被害人常軒懷有很深的怨恨,聽說你和常軒的矛盾由來已久,在你還在公司的時候,大家都知道。你原來在公司裏就說過,什麽時候要殺了常軒。”餘夏問訊的時候說道。

    陳雲路啞口無言,因為這是事實。在辭職離開公司的那天,他還和常軒打了一架。

    “那麽,昨天夜裏你去了哪裏?”餘夏問道。

    陳雲路聞言,並沒有馬上如實坦白。陳雲路覺得自己可能是在搬運毒品之類的東西,因此他不怎麽敢回答。審訊他的餘夏立即勃然大怒:“那麽,我來告訴你吧。你昨天晚上戴著墨鏡去了現場。有好幾個人見過你!”

    在案子發生之後,警方查找與被害人常軒結過仇的人。信息馬上就匯總起來,而裏麵出現了陳雲路的名字。警方打印了陳雲路的照片,到現場附近進行調查。附近居民好幾個人可以證明,照片上的陳雲路,他們昨天夜裏看見過。

    據說當時他靠在小區裏的亭子邊抽著煙,警方收集了扔在那裏的煙蒂,查了指紋。其中有幾個與陳雲路的指紋一致。

    “不隻是這些。在那個小區的花草叢裏還有一隻扔在那裏的中南海牌香煙盒,上麵沒有別人的指紋,隻有你的指紋。”餘夏說道。

    陳雲路心中一驚。他隻是按照華威的說法將空煙盒放在那裏,沒有想到指紋的事。盡管如此,那東西卻是有人放在自己家房門前的。放煙盒的人的指紋卻偏偏沒有化驗出來,這是為什麽?難道華威他們事先將煙盒的表麵擦過了,為了使我的指紋能夠粘上去?總之,這個辦法居然非常巧妙,這黑鍋甩的,隻能自己背著。而且在陳雲路的鞋底,甚至還沾有被害人的血跡。據說在放旅行箱的花草叢前的那條小路上,也沾著血。看來是事先估計出他會走過這個地方,事先將血灑了一些在路麵上,讓陳雲路走過時踩在鞋底的。陳雲路的嫌疑越來越大。於是警方申請了搜查令,對陳雲路家進行了搜查。因此藏在衣櫥裏的小旅行箱就被警方查到並扣押了。這隻旅行箱居然成了證明他作案的關鍵證據。但是因為旅行箱鎖著,所以陳雲路還沒有打開它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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