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追擊

第一百一十七章 午夜行動(1/3)

    陳雲路上前拿起來看了看,發現這一張紙打印出來的居然是使用這台機器收發信的記錄表,詳細記錄著最近的十次通信記錄。某月某日,從什麽時間開始,用了多長時間,收發信件有幾頁,寄送或收自哪裏,全都一目了然。

    原來傳真機還有這樣的功能?頓時,一絲寒意爬上陳雲路的後背。他之前工作也並不怎麽認真,至於傳真機也沒怎麽用過。

    以前他一直以為,從那個女人那裏騙了錢,自己的身份不會暴露。發信人送出傳真時,會將自己的名字和號碼記錄在傳真紙上一起送出。可是,他萬萬沒想到,收信一方的號碼也會登錄在發人的傳真機裏。如果以後女人發現自己將傳真發錯了地方,原因自然是撥錯了傳真號碼。那女人如果檢查傳真機裏的數據,那麽陳雲路的傳真號碼就會被這樣打印出來。

    雖然陳雲路沒有打聽出詳細情況,但這錢看樣子和犯罪有關。多半是女人花錢請了犯罪團夥作案。陳雲路覺得,自己冒領錢財的事情如果讓那個犯罪團夥知道的話,他們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的。

    於是陳雲路坐不住了。他光想想就覺得害怕。也許在女人使用的傳真機上,也記錄著最近幾次的通信數據。如果真如此,向陳雲路發出傳真以後,如果用同樣的機器進行過大概二十次以上的信件收發,那麽發送給陳雲路的信的記錄也許就會自動消失。但是,如果收發信件不到二十次,或者將以前的記錄複印下來保存著,陳雲路覺得自己的身份就會暴露。

    在女人發來的傳真裏,發信方的名字是“華僑中介服務公司”。從區號來看,知道是本市的。陳雲路給114查詢台打電話,查了查華僑中介服務公司。

    查詢台回答說:“不好意思,這個公司名字,我們這裏沒有記錄,所以查不出來。”

    陳雲路放下電話,心想這麽說的話,這個發信人是假的。陳雲路急忙找出說明書來,翻著這份傳真機的使用說明。這時他才知道,打印在傳真紙上的發信人的名字和傳真號碼,原來都可以自由設置。陳雲路在購買傳真機時,根本就沒看清楚這些內容,所以自己對此一無所知。

    那個叫塗小北的女人,是在發傳真之前自己設置了一個假的服務公司儲存在傳真機裏。看來這是與犯罪有關的東西。發信人的身份當然不可能出現在信件裏。所以,從打印在傳真裏的發信方的名字和號碼,不可能找到發信人的真實身份。

    但是,在發信人那裏,傳真發往何處的記錄卻留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說,在那個女人使用的傳真機裏,記錄著與陳雲路使用的機器相關的線索。他讀了說明書才知道,如果使用的是與陳雲路買的傳真機同一家廠商的機器,那麽不僅僅是陳雲路的傳真的號碼,就連陳雲路登錄在傳真機裏的自己的名字,都會出現在對方的傳真機裏。

    陳雲路吃了一驚,心想我的身份看來已經被那個女人知道了。假如發現錢已經被人冒領了,隻要是查找傳真記錄,馬上就能查出名字。那女人和犯罪團夥有聯係,這樣的話,到那時,會遭到多麽殘酷的報複?想到這裏,陳雲路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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