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隱士的前半生

第五百零一章 生命智慧二(1/5)

    “你們,經典裏所描述那些西方極樂世界,或者堂,或者道教中的仙山洞府,真的存在嗎?”

    萬老師總愛發些怪問,這種無法證實的東西,根本沒有答案。但人人都關心,這類型傳,對於唯物主義者來,就是迷信。對於唯心主義者來,就是幻想。對於宗教來,就是目標。

    “從邏輯推論來,我們無法否認它們的存在,也無法肯定,因為,這種無法證偽的東西,根本不適合科學思維。”胡的回答倒是中肯的,沒毛病。

    “人類所知甚少,怎麽就可以否認我們無法證實的東西呢?”萬老師是想玩哲學遊戲嗎?他這樣的方式,屬於詭辯。

    當年莊子與惠子在橋上,爭論的話題。“子非魚,焉知魚之樂?”那一段問答,就是詭辯的祖宗。本來,莊子的一句感歎,其實是主觀感受的抒發,不屬於邏輯判斷。他:這些魚,自由在水中,遊得多麽快樂啊。”

    但是,惠子認真了,把這當成一個邏輯判斷來跟莊子辯論。反問到:“你不是魚,你怎麽知道魚是否快樂呢?”

    其實,如果把莊子前麵的話當成主觀感受來理解,根本不值得判斷。比如我們經常所:“今氣真好!”其實,氣是誰決定的?什麽才叫好和壞?是誰認為好與壞?難道,雷公電母或者玉皇大帝決定了,什麽氣是好的什麽是壞的?其實都不是,這隻是個人主觀感受。這句話用邏輯判斷的句式,應該這樣:“今這氣,我覺得真好。”

    這種個人主觀感受的話,根本沒有辯論的價值。因為個人感受沒客觀標準。比如一個母親,他有兩個兒子,一個是賣傘的,一個是賣草鞋的。一下雨,她就愁了。因為賣草鞋那兒子,生意恐怕不好了。這麽大的雨水,沒人穿草鞋出門,也沒到到街上去買草鞋了。

    如果睛,她也愁,因為賣雨傘的兒子,生意也不好了。於是,有個人告訴她一個歡喜的辦法。如果下雨,就應該高興,畢竟賣傘的兒子生意好了。如果晴,她還是應該高興,畢竟賣草鞋的兒子生意也好了。這種主觀感受的改變,隻能靠主觀的思想來進行。

    但惠子有點沒事找事,總想在語言與辯論上,在莊子這裏找便宜。於是,他把一個主觀感受的東西,拿來當成邏輯辯論的主題。

    莊子一聽,這是要叫板啊,那麽,來吧。他又采取了詭辯的技巧:“就像你的,我固然不是魚,但是,歸根結底,你也不是我啊。你怎麽判斷,我不知道魚的快樂呢?”

    由主觀到主觀,我看你怎麽?估計,惠子當時愣那裏了。

    為了保持辯論議題的約束性,中國古代產生了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論》、《堅白論》等光輝的篇章,但我們中國傳統的文化中,總不重視它們。這是為什麽呢?

    我估計,與兩種因素有關。第一種因素,與我們的語言有關。我們語言是由單個的文字組成的。每一個字都有其獨立的意思,當它們組合成一起的時候,除了複合性含義以外,其每個字的單獨意義,並沒有簡單地消失。假如兩字詞,比如“意思”這個詞,就顯示出漢語的這種整體交叉特點,出現的模糊性。

    “意”是意識,“思”是思想。這兩個字各有含義,內涵與外延都有區別。但它們組合在一起時,“意思”這個詞,表現出的含義就比較模糊了。比如,可以表現出這兩個字內涵和外延之和,泛指一切的主觀感受與思維想象。也可以是這兩個字表達內涵與外延公共的那一部分交集,也就是含義重合的那一部分。也就是,進入思想的意識內容。沒有意識反應的思想是別人的思想,沒有思想內容的意識隻是模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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