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隱士的前半生

第一百三十八章 愛情的錯覺(1/5)

    上次想到白居易寫的《長恨歌》,他描寫的唐玄宗與楊貴妃的愛情,其實是一種錯覺。當然後麵的神話部分“忽聞海上有仙山,山在虛無飄渺間”,不能用錯覺來解釋,純屬胡說八道。

    華麗的愛情真正就是騙人的。玄宗與貴妃的愛情如此華麗,讓白大才子反複謳歌,但是結局卻是男主殘忍地結果了女主的生命。這不是幻覺,這是段假的愛情。帝後間不應該有愛情。

    有人跳出來會指責我:那馬皇後與朱元璋該是真的吧?我不得不說,這種問題最開始還是能唬住人的。但當我熟讀明史後,我可以告訴你:no!

    他們曾經確實有過愛情,但當他們擁有愛情時,他們不是皇帝和皇後。在早年,馬皇後姿色並不迷人時,朱元璋還是個偏將,也就是個下級軍官。為什麽說馬皇後姿色並不迷人呢?因為她是個大腳。她的外號就叫馬大腳,可見家庭教育並不嚴謹,家庭出身並不富貴,勞動姑娘出身,並且還是幹粗活的勞動姑娘。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明代講究人家,小姐都是要纏足的,她就沒纏,原因很好解釋,這麽多活要幹,纏足不方便勞動。風霜雪雨、起早貪黑的勞動,就嚴重影響體型發育、皮膚保養,漂亮不到哪裏去。還有一種原因,是我個人的猜測,估計馬大腳的長相基礎不太好,當時她父母也想過,這種長相,估計也嫁不到什麽大戶人家去,何必纏足呢?反正嫁出去也要參加體力勞動,還不如不纏為好,方便勞動,給家庭創收。

    朱元璋呢?並不帥,並不富貴。我想起了我當年跟小池爭論的詩經,其中詩經中描寫愛情的詩歌,朱元璋這種人是不討姑娘喜歡的。今天也一樣,要麽帥,要麽有錢,這才是姑娘的追求。如果今天朱元璋到浙江衛士的《非誠勿擾》中參加節目,一亮相就會有一半燈滅掉,因為他實在長得比較醜,這是有畫像和文字描述雙重證明的,醜,是他的logo。如果他再自我介紹:我叫朱元璋,安徽鳳陽縣人,家庭沒有負擔,父母已經餓死。本人職業經曆豐富:放牛、當和尚,現在加入一個創業項目:造反,擔任下級軍官。估計,他還沒介紹完,24個燈全滅。

    按當今社會的人設,他們根本不配有愛情。醜女配醜男,大腳配軍官,有點將就的意思,主要是抱團取暖。窮苦人在某個時段,可能真正產生的愛情的想法,這是抱團取暖的需要造成的。我想起了王班長所謂的家庭需求匹配理論,這個理論模型,完美地解釋了這一對夫妻。

    需求決定市場。在當時的婚姻市場中,這一對受苦的人處於劣勢,長相和經濟條件,決定了他們很難組織家庭。馬大腳,她需要什麽呢?她需要一個健康的對自己好的男人,並且這個人勇敢勤奮,有可能養活自己養活家庭。朱元璋雖然醜,但不花心,當然他也沒有花心的資格。

    朱元璋需要什麽呢?他需要一個女人,能生兒育女的健康的女人,壯實且有勞動能力就好,最好是個對自己好的女人。這個女人還是主帥的幹女兒,這就更好了,也算是跟領導拉上了關係。所以,從當時的情況來說,馬大腳對朱元璋來說,是上天給他的禮物,感恩,對馬大腳好,必須的。

    這是說的動機,那麽效果呢?效果非常好,這是曆史有正式記載的。僅舉一例,某次朱元璋受人汙陷,被主帥,也就是幹嶽父罰去坐牢,水米不送,朱元璋饑餓難耐,奄奄一息。此時,馬大腳利用大帥幹女兒的特殊身份,去探望自己的丈夫。為躲過看守的檢查,將熱燒餅藏入自己貼身內衣胸前,帶進牢給丈夫吃。看守再大膽,也不敢讓大帥的幹女兒脫衣驗胸吧。為此,馬大腳胸被多次燙傷,留下終身疤痕。馬氏毀容救夫法的發明專利,至今沒有人再使用過。不是給不起專利費,而是操作起來難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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