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隱士的前半生

第一百三十七章 詩人的錯覺(1/5)

    我始終覺得詩歌跟愛情一樣,就是偶然發生的事情。那一瞬間,觸了電,就有了一個詞、一句話、一個靈感。詩是有神性的,正常人也有天才和瘋子的閃現,那是遇上了愛情;文人如果冒出天才和瘋子的情緒,就用詩歌記錄情感。

    但唐朝不一樣,有許多的人把寫詩當成職業,幾乎每天都在創作或走在創作的路上。這是什麽情況?排除粗製濫造的東西外,那些屢出精品的詩人,難道整天都處於瘋瘋顛顛的狀態?這種人要麽有巨大的破壞性被人消滅,要麽被自己的敏感折磨到早死,是不可能以正常狀態生存於世的。那麽,隻有另一種可能,這些人都是天才。或者降而求其次,平時是人才,但偶爾發些瘋。要不然,無法解釋全唐詩上萬首,它們產生的來源。

    偶然發生的詩歌產生了偶然出名的詩人,這不奇怪。張若虛,那個寫《春江花月夜》的人,估計還有其他職業,寫詩是業餘愛好,偶爾發瘋,寫了這首千古絕唱,就成了一名偉大的詩人,這種情況在今天看來,是正常的。

    也有天才中發瘋頻率比較高的人,比如李白。他有可能是故意裝瘋,一是為了逼出自己的靈感,二是為了給自己的詩歌找出一個庸俗的理由,以適應大眾給他的人設。他裝瘋的道具是酒:“李白鬥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這是在唐朝在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因為皇帝的藝術家氣質,才有李白這種裝瘋的人的存在。那麽,他為什麽裝瘋呢?

    透露一個小秘密,當代極極小眾作家孫甘露說過:一個讀書人如果不能弄得一官半職,難免要舞文弄墨一番。

    李白本來到長安求職,是要當官的,而且決心要當大官,以施展平生誌願。誰知道,皇帝不欣賞他的政治,隻欣賞他的藝術,所以,就有點不得誌,就愛喝點酒,有時裝點瘋,屬於消極反抗、自找解脫的意思。這就像足球運動員,點球沒踢進,假裝腳抽筋;禁區搞假摔,回頭怪裁判。

    你不答應我要求,我就故意不配合。對小孩子來說這是撒嬌,當然對偉大人物來說不敢這樣侮辱,隻能說李白有點小調皮。

    我猜想,李白大概是這樣估計的:愛哭的孩子有糖吃。結果,他失策了,皇帝並沒有給他糖,封他官。他當了幾天京城娛樂明星後,就在宮廷過氣了。也難怪,人家玄宗根本沒把你當孩子看待,你亂折騰沒用。李白這就尷尬了,喝酒這個道具不能丟,丟了就有欺君的嫌疑,又不能成為待業青年,於是就以寫詩為職業了。喝酒繼續,尋找發瘋的感覺,為詩歌找點靈感,久而久之,喝酒成了習慣,這就是他在江湖上的logo,或者叫做差異化賣點。

    李白的人生對他本人來說是失敗的,但對我們後人來說又是成功的,一個職業詩人完成了他的初心,成仙,成了後人口中的“詩仙”。

    “我欲因之夢吳越,一夜飛度鏡湖月。”在佛教中,這種境界,《愣嚴經》有記載:飛行仙。

    杜甫顯然不同,他更多的是正常人。不管從曆史記載還是從詩歌自述中,沒有他瘋過的記錄。他最瘋狂的記錄是這句:“漫卷詩書喜欲狂”,欲狂,也是沒有真狂的意思。那麽,他就是天才嗎?也還不一定。他早年在長安,最多算個縣處級幹部,沒看出他有什麽過人的才能。早期也不因詩歌著名,沒有出人頭地。那時的杜甫,最多算個人才。你想想,按我的推理,如果不是瘋子,那得是天才,才能以寫詩為職業。所以,他的爆發是後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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