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見,晚安

2—2 “縣府路”這是一個梗

2—2 “縣府路”這是一個梗 “縣府路”這是一個梗,早年駱柯與沈秋剛開始處對象,每次約會駱柯都是晚到或是早退,沈秋也是嬌生慣養,一來二去對駱柯也沒了好印象,就和父親說不滿意那個姓駱的了。 他們中間斷了幾個月聯係,沈秋期間被一個新來的同事追求,他們一起看話劇,男人旁敲側擊地打聽沈秋的家世,沈家那時候住在縣府路上,那條路原來明清時代是縣府衙門所在之地,後來改革開放,縣府衙門被改為文化宮,這條路上的兩邊住戶都是地道的本著居民,房子也是幾代傳下來的老宅地,自己安身立命之所,可是隨著時代的進步,也有了環裏環外的階級區分。 那個楠—彤事說白了就是看上沈秋的家世,想著能憑著裙帶關係得道升天呢。在市話劇院陪領導視察工作的駱柯整好碰上了他們也聽到了談話,駱柯也不管沈秋,臉上掛不住地沈秋覺得駱柯在看她的笑話,跑上去質問駱柯,駱柯聲稱還有工作不便相陪。 年少氣盛的沈秋這下著實羞愧了,她覺得駱柯是誠心的,誠心看她笑話,誠心看不上她。 擱現在一個女孩子揪著自己不放,哭得梨花帶雨的,男人臉上也掛不住,更何況是二十幾年前,駱柯顧慮著還有工作在身,隻能好言相勸,“人家也沒說錯啊,縣府路如今確實寸土寸金,你該高興。” 駱柯雖說當時已經不到三十,可是對哄女孩子全然沒有經驗,他承認看到沈秋和別的男人在一起是有點吃味,不過他當時也是誠心想哄她開心,結果他不提縣府路這三個字還好,一說,沈秋更是氣不打一處來,當即對著駱柯胸口就捶了幾拳,當時市委書記秘書算是沈秋父親的同袍,視察文化回報演出的一行人出來,正好看到駱柯和世侄女糾纏在一起,這下駱柯更是有理說不清。 沒過一個月,市政府裏上上下下都傳遍了,駱柯是市經濟文化工作黨委副書記沈書記的女婿。不到一年半,駱柯就和沈秋結婚了。 沈秋聽到駱朝安這樣取笑她,當即敗下陣來,衝丈夫抱怨道,“老駱,你瞧瞧你這個侄子。” “朝安,不準沒大沒小。”最後駱椿看不下去了,駱朝安自小就是這樣羈狂的性格,和誰都沒大沒小,這一家人知道他性子還好,落旁人眼裏,駱朝安就是不分尊卑不懂避嫌,畢竟嬸嬸不比他大多少。 “大媽,采兒姐姐他們來了。”一直在外麵看電視的駱清歡喊嶽主任。 駱朝安借機推了牌,說出去陪客人。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