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鋒

第1028章 特別獎金(2/3)

    方晟道:“有同誌會問,現在上級三申五令不準巧立名目給公務員發獎金發福利,你方市長這麽說不是帶頭違反規定嗎?對的,今天我在這裏還是要求各級單位和部門不準巧立名目給公務員發獎金發福利,這是原則,如果接到舉報市正府會嚴格查處,不留情麵的!但我說的獎金不同於上級所說的獎金,而是全員招商引資拉動經濟後的紅利,是履行當初市委市正府對同誌們的承諾,有承諾當然要兌現,是不是?”

    台下此起彼伏“噢”的聲音,參會人員都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自然領悟方晟話裏的含義,露出會意的笑容。

    “要是有人非質疑它的合法性,那麽,不妨稱作‘市長特別獎’,是我方晟代表市委市正府給同誌們發的獎金,問責的話由我承擔好了!”

    會場頓時響起熱烈的掌聲。

    都在讚歎方晟果然是有魄力、有擔當的領導,布置工作聲色俱厲,批評起來五雷轟頂,但獎勵幹部同樣不含糊!

    耿大同等副市長不落痕跡地交換眼色,均笑得苦澀而別扭。

    真要是省裏追究起來,怎麽可能方晟一個人承擔?分管副市長肯定跑不了,會辦落實的市長辦公會成員,全部要問責!

    再說了,省長是市長的二叔,於情於理都不會追究,相反還會表揚呢。

    這個風頭出得好意外,又好驚訝!

    不得不佩服方晟在官場特有的平衡藝術:當他與吳鬱明親密合作時,毫不留情打壓本土派,采取嚴格而苛刻的工作作風;當上午與苗彰榮撕破臉時,迅速推出“市長特別獎”拉攏人心,爭取大多數幹部群眾的支持。

    等會場聲音漸漸小下來,方晟繼續說:

    “有人問獎金大概發多少?一百、兩百不如不發;一千兩千拿不出手;接下來我就不便透露了,具體數額要等市長辦公會具體研究……”

    這會兒方晟終於想到市長辦公會了,耿大同等副市長簡直啼笑皆非。

    “關於‘市長特別獎’的發放,我想事先提兩點要求,”方晟道,“一是獎金直接發到個人,雖然不搞平均主義,要按照貢獻大小和行政級別有所區分,但差距不會太大,不能把好事辦成壞事,為分錢自己家裏打起來,那就違反我的初衷了;二是獎金分兩次發放,一半等走完流程後立即到位,另一半等到下半年,為什麽呢?既為了減輕財政壓力,一次發放影響其它財政支出的統籌,同時為了更好地激勵我們的公務員隊伍,這段時期工作不努力的、效率低下的、消極怠工的、中途辭職的,就有可能拿不到下半年的錢,同誌們明白我的意思?”

    一筆獎金還玩這麽多花招,大家也是服了。

    大會甫一結束,方晟叫主席台的副市長們別散,繼續召開市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市長特別獎”的相關事宜。

    剛坐下,方晟立即說:“‘市長特別獎’的範圍也包括咱們市長,咱可不能肥了人家,自個隻擔責任,權利和義務相輔相成,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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