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

第42章 皇帝直接賣給個人買家,沒有中間商賺差價(1/3)

    跟劉虞談妥了“君子協定”之後,李素當晚就找到張亮,讓他結算一下賬目,把這段時間賣書賣紙掙的分紅,統統提現。

    劉虞也怕皇帝玩“黃金和銅幣的官方價與黑市價匯差”占便宜的招數,所以特別關照了李素:給朝廷交錢,一定要換成銅錢交,大夥兒都這麽約定俗成的。

    而當初劉備留給李素那筆錢,主要是金餅的形態。需要大筆銅錢還得臨時找甄家兌。

    八百萬錢有二十噸重,要裝好幾輛牛車。幸虧就是在雒陽城裏短途交易,左手倒右手,運輸成本幾乎忽略不計。

    “先生,這0幾裏,我這裏的賬目統計,《孝義錄》一共賣出五萬多卷,其中有玄德公事跡的第三卷銷量最好,賣了兩萬六千卷,上中兩卷各賣出一萬二。按每卷給您分紅一百錢,再加上單獨賣白紙的分紅,一共是六百萬錢。另外,這裏還有五百萬錢是您用金餅兌的,都收好了。”

    張亮親自出麵,帶著一隊夥計,跟李素把賬目結清。

    賣一套書,第一個月就賺了五六百萬錢!販賣知識的生意,還真是大賺啊!

    不過李素也知道,未來這門生意的毛利率肯定會快速下降,因為書肯定會慢慢降價。

    第一套書能賣得貴,是因為賺到了吃螃蟹的超額利潤,消費者的心態還是以手抄書的成本來對標的。

    另一方麵,並不是什麽書都有這麽大的氣運機緣、一發行就得到教育部級別大領導的親自力推。

    或許第二個月,等《爾雅》、《論語》刻印之後,甄家商號這邊每月的書籍利潤分紅就會跌到三四百萬錢,再過幾月就降到一兩百萬錢,然後漸漸細水長流。

    當然每個月一兩百萬雷打不動的鐵利錢,也非常可觀了。基本上相當於一個輕徭薄賦的窮郡太守,每個月能搜刮到的民脂民膏了。而且賣書可以揚名,買太守搜刮還得被噴得臭名昭著。

    李素收下錢,撂下一句話安撫張亮:“幹得不錯,我也希望大家可以長期合作下去。隻要你們好自為之,以後賺錢的機會還多著呢。”

    張亮非常懂事,躬身拱手表態:“請先生放心,雒陽這邊的生意,我已經密信給家父,家父也上報主母和少君了,他們都非常支持目前的合作方式,絕對不會虧待李先生與劉縣尉的。”

    李素點點頭:“那就好,不過,以後就別叫劉縣尉了,要改口叫劉縣令。”

    然後,他就帶著錢飄然而去。

    生意方麵的事情,能這樣恩威並施處理好,那是最好的。他就相當於一個以技術入股的投資者,既不懂經營,也沒有渠道,所以最好就是跟人分紅。

    隻要對方允許他拿大頭,哪怕被經營者分走三四成利潤,李素也是能接受的。

    後世很多初次創業者,總是疑神疑鬼怕投資人聽了他的創業創意後、剽竊他的企劃另外找個人單幹,但其實這是一種很不成熟的猜忌。

    因為對於投資人來,除非他就投了很少幾個項目,他自己有精力親力親為下場經營。

    否則的話,他把你的創意剽竊後,他還得再找職業經理人、再找團隊、再從頭磨合項目……那還不如就直接用眼前這個已經把一切初期問題想明白了的團隊呢!無非就是估值占股上稍微差點百分比嘛!

    反正職業經理人都不是親兒子!都是幹兒子!幹兒子二號和幹兒子一號有區別麽?

    李素就是把這個道理想得很明白很透徹了,所以才對甄家商號放養。隻要對方別想不開做假賬黑他錢,那就合作下去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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