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識

第二十章 破邪(3/3)

    6.信仰智能無上的。

    《成唯識論》雲:“雲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以上說明信仰對象的條件。

    怎樣知道是邪教?舉凡教主、教義不明者,教理非究竟者,或違反自然法則、標奇立異、惑動人心者,或盜用他教教義、斂財騙色、妨礙正常風俗習慣者,或假藉宗教名義、行欺騙之實者,或顛倒是非、錯亂因果、鼓勵邪行者,或利用神權,恐嚇惡誓者,皆為邪教。其他如未證言證、自封名號、妖言惑眾,鼓勵集體自殺等不明因果律者,也是邪教。

    佛教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來驗證宗教教義的邪正;近代人心受物欲橫流所惑,提倡“五戒、七誡[3]、八正道”等,可以對治世間的病態。

    七、放生、救濟都是好事嗎

    佛教徒不僅尊重人權,同時也尊重生權,因而倡導放生。但是演變到後來,卻有許多不如法的做法。例如:為了三皈依,放生的魚鳥在小竹籠或小玻璃缸中等待了好幾個時辰,“生”未放得,早已“死”去許多。又有人從國外買食人魚放生到日月潭,魚的“生”雖放了,日月潭卻成了令人聞而卻步之地。更有甚者,有人為了慶生,事先請鳥販抓足鳥數,以便屆時有鳥可放生,或者把鱉放到放生池裏吃魚。也有些善心人士抓毒蛇到佛寺“放生”,如果毒蛇咬了人,放生談不到功德,卻要背負間接害人的因果。又有許多家庭豢養鳥獸,未具野外謀生能力,一放了之,卻留下被“放生”的生靈受苦,又當如何?

    至於救濟,不如濟急。因為財施有限、有量,能救人一時貧窮,不能救人一世愚癡;法施無限、無量,開啟內心財富能源,這才是究竟的救濟。長期救濟貧窮,不教導、鼓勵謀生之道,也會造成人心墮落的後果。或有經濟犯罪者,倒閉了他人錢財,令人生計無著,或引起家庭糾紛,事後隻以少數錢財布施救濟,希望由此消災免難,這些都是不明因果者。所謂“因地不正,果招迂曲”,即指此而言。

    放生,隨緣行之;更重要的是能護生,尤其心中要有與人為善、放人一條生路的觀念,隨時給予幫助,隨緣方便度化,這才是最好的放生之道。

    【注解】

    [1]道紀法師遊化鄉裏,他自己用一副擔子:一頭擔經書塔像,一頭擔負老母,每日親自侍奉母親,並且弘法度化居民。因此鄉人皆仰其道德,樂於受教。

    [2]後周霍山發生戰亂,道丕禪師負母逃上華山,父親卻在霍山之戰不幸身亡,暴屍荒野。其母希望能尋回屍骨安葬。丕師拜別慈母,至霍山,聚集所有白骨,日夜對白骨誦經,並且虔誠祝願道:“古人精誠所感,滴血認骨,我今誌為孝子,豈無靈驗嗎?如果骨堆中有轉動者,即是我父之遺骸。”祝禱畢,一心注想,目不暫舍。經過數日,果然有架骷髏從骨堆中躍出,完成其尋父遺骸的心願。

    [3]1994年3月3日,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發起淨化人心的七誡運動,即:誡煙毒、誡色情、誡暴力、誡偷盜、誡賭博、誡酗酒、誡惡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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