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識

第十九章 神異(2/2)

    業力雖不受神通所抵消,並不表示定業完全不可轉,如果有足夠的時間,真心發露懺悔,向上向善,必能重業輕報,如同鹽水注入大量的清水,便可衝淡鹹味一般。

    五、修行者一定要有感應嗎

    修行的目的在於達到身心自在解脫,在修行過程中所經曆的感應,譬如看見佛菩薩現身、放光,或自身種種變化等,雖然有時候是諸佛菩薩的化現,有時也可能是自然現象的變化,或其他原因,卻無關於解脫。

    其實生活中每天都有感應,如:叩鍾必有回響,敲鼓即得音聲,天上皎月水中映現,所謂“千江有水千江月”,異相感應無非是有為諸法的變現,如同空華水月,正信佛弟子應以平常心視之,感應隻是啟發信心,不應耽著留戀,妄執為所緣。

    六、天災人禍是由神所主宰的嗎

    古時候,人類對自然現象不明白,以為下雨是龍神主宰,刮風是風神來臨,閃電是雷神發怒,祝融禳災則是火神撩撥。這些神話附會之說,到了科技發達的今日,都得到了明確的常識。尤其以佛教觀點而言,人心主宰行為業力,由業力形成因果輪回,而宇宙世間原本就是由許多不同的業力所牽引而成,因共業而感得天災人禍,遂知禍福吉凶全由自己主宰,非神明可以控製。

    七、佛教對嬰靈的看法

    佛教認為當吾人對生命有不當處理時,最好的方法就是懺悔。因為解鈴還須係鈴人,如何自我承擔,自我化解所造之業?除了在佛前誦經,為不幸的生命祈福,為自己懺悔以外,更要積極作福行善、進德修業、貢獻社會,以此功德回施一切同遭此苦者,必然感召好的果報,不必寄望別人為我們消災免難。

    【注解】

    [1]即見惑與思惑。見惑是屬於知識的錯誤見解,思惑是情意上的貪染執著。

    [2]《宗鏡錄》卷十五載,通力為五種通:(一)道通,悟中道之理後,以無心應物,而變現萬有的通力;(二)神通,依禪定靜心,觀察思維而知宿命等的通力;(三)依通,依藥、護符或咒等而得的通力;(四)報通,依業之果報而得的通力;(五)妖通,妖怪所具的通力。

    [3]唐代元和年間(806—820),隱峰禪師欲登五台山,途中遇官軍與賊兵交戰,師為除彼等之苦患,乃擲錫空中,飛身而過,兩軍將兵見之,戰意頓息。

    [4]波斯匿王受迦毗羅衛國釋種的欺騙,迎娶摩訶男家中婢女所生的女兒末利為第一夫人,生子琉璃。琉璃太子年至八歲,奉父命至迦毗羅城摩訶男之舍學射術,當時城中諸釋種新起一座講堂,欲請如來及比丘僧於中供養。是時,琉璃太子率五百童子至彼講堂,升於師子座,諸釋種見之,怒斥為“婢子”而逐出門外,太子深恨之,誓滅釋種。父王死後,自即王位,進兵迦毗羅城,殺釋種九千九百九十萬人,血流成河。王又捕五百端正釋女侮弄之,釋女等峻拒之,王瞋恚,盡取其手足著深坑中。

    [5]琉璃太子誓滅釋迦族,目犍連尊者不忍其族滅,便運用神通,把釋迦族五百人放至缽中,騰空飛走,迨掀缽一看,缽中的人皆化為血水,才了解佛陀所言:神通究竟敵不過滅族的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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