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遠去的炮聲

第一章 參軍(1/3)

    1934年10月,中央紅軍從江西瑞金出發,途經福建、廣東、湖南、廣西、甘肅等11省,行程二萬五千裏,突破了國民黨軍隊的重重封鎖,於1935年10月抵達陝北根據地保安縣吳起鎮。毛主席提筆揮毫,為“長征”這一人類曆史上空前的偉大壯舉寫下了著名的《七律·長征》:紅軍不怕遠征難,萬水千山隻等閑。五嶺逶迤騰細浪,烏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雲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 更喜岷山千裏雪,三軍過後盡開顏。

    這年,在陝西關中秦嶺山腳下李家屯一普通農戶家庭裏,一個男孩出生了。農戶的男主人姓李名天正,女主人姚氏。這一家世代為農,家道雖不富足,但溫飽不成問題。李天正膝下已有兩個兒子,他希望第三個孩子是女兒,然而老天難遂人願。姚氏看丈夫雖然滿心歡喜地迎接自己的第三個兒子來到人世間,但眼神裏多少流露出些許失望,故意說:“劉半仙想要兒子,結果老婆給生了個女兒,兩個娃就差了六天,要不咱兩家換一下。”

    李天正知道妻子是故意氣他,也就沒接話茬。孩子是人不是物品,豈能隨便換?他沉默了片刻,歎了口氣說:“唉!是男是女,命裏注定的。”

    劉半仙是李家屯的能人,要不也不會被鄉鄰稱作半仙。他的大兒子已經快三歲了,他之所以還想要個兒子,是有原因的。他大兒子三個月時,當時正是盛夏,一天午飯後,他妻子和孩子睡在場院的草席上乘涼,大人睡著了,孩子不幸被下山覓食的狼叼走了。幸虧他妻子驚覺得早,一路呐喊追趕,村民們聞訊也趕來幫忙,終於從狼嘴裏奪回了條性命,可狼的牙齒卻在孩子臉上留下了永久的印記。後來,大家背地裏習慣把孩子喚作“狼咬”,真名卻沒幾個能叫得上來。可歎劉半仙對人間大大小小的事能未卜先知,卻不能卜得狼的出沒。

    三兒滿月時,李天正在家裏擺了幾桌宴請親戚鄰裏。劉半仙盯著還在繈褓裏的孩子,連連點頭說:“這娃有出息,肯定能跳出農門。”世代為農的家庭能有跳出農門的,自然是大喜事。盡管現在還沒有眉目,但劉半仙能這樣說肯定有他的道理。李天正一家人很是高興,趁機請劉半仙給孩子取名。劉半仙皺起眉頭思索了片刻,說:“娃是‘軒’字輩,就叫李軒宇,小名斌子,文武斌,希望娃長大後文武雙全。”

    轉眼七八年過去了,李軒宇已經長成了一個少年。和所有的農村孩子一樣,李軒宇從小就幫家裏做力所能及的活兒:掃院子,放羊,割豬草,撿麥穗等。他的身體算不上強壯,可性格倔強,骨子裏有一股與生俱來的不服輸。在李家屯這幫孩子中,“狼咬”因為年齡大一些,自然而然成了孩子王。可能狼的牙齒嵌入他肌肉的同時,也注入了它本性的毒素。“狼咬”仗著一身蠻力,經常欺負別的玩伴,尤其恨別人叫他的雅號。孩子們頑皮,明知打不過他,卻偏偏愛捋虎須。有一次李軒宇背地裏叫“狼咬”,被人打了小報告。“狼咬”拳打腳踢李軒宇,逼著他磕頭認錯。李軒宇寧可挨打也不屈膝,甚至連一句軟話都不說。“狼咬”沒辦法讓李軒宇屈服,最後威脅說:“隻要你陪我上山砍一次柴,就饒了你,要不我見一次打一次。”“狼咬”年齡大,而且家境不好,他是這群孩子中唯一上山砍柴的,平日裏沒個伴,很孤單。“狼咬”以為李軒宇不敢去,不料他卻答應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