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的筆

第十章 初戀的方向(1/2)

    K子記不得男生的名字了。他就住在她家附近,與她同一所高中。大概因為課表安排得差不多,通勤的時間幾乎都一樣。每天早上她走出家門的時候,就剛好能看到他從眼前經過。她跟在他後麵走,盯著他的牛仔褲,絨布褲,和卡其褲,知道隻要能跟上他,就代表還沒遲到。放學後要是沒有社團活動,他也會立刻回家。她又跟在他後麵往回走。她個子不算矮,腳程已經算是很快的,但他的腿長,步子堅決穩健,步幅又大,她要走得很專心很緊迫才跟得住。結果每天就像戰鬥一樣,全神貫注的緊跟那雙腿,競走似的。跟上了,就像小贏一盤,心中竊喜,好像踩中了什麽好彩頭。

    他的腿很直,頎長精健,走起路來骨感而結實,在各種直筒褲裏的形狀非常美。褲腳與鞋子之間輕微堆垂褶皺,延長了身體的線條,站定不動時也別有一番風情。啊,那真是一雙美腿,要是流川楓有朝一日穿了長褲,大概就是這個效果吧,她心裏這麽想著。不過,因為太過專注下半身,對男生的臉印象很淡,隱約記得是Jason Biggs那一款的。說話的聲音與同年齡的男孩子相比有點沉。

    記不得臉,也就更記不得名字。沒和他說過幾句話,也不可能有什麽精神交流。但是那雙腿卻帶她走了很多路。在盲目的青春期裏,周遭的朋友都開始崇拜偶像時,她幸災樂禍的過著尋常的日子,視線裏隻有一雙背對自己的,永遠往前走得很快的腳。不管發生什麽事,隻要跟得上,就能回家去,所以好像發生什麽也不可怕。這隻有她才有的獨特的視角,奇詭的審美,神聖不可侵犯的小心情,就是她的伊甸園。她不能確定這算不算是戀愛,但不管這是什麽,一定都是她一人專屬的心潮暗湧,能量源泉,和通關秘笈。她簡直所向披靡。

    然後,畢業典禮來了,她搬出了家裏。

    大學的位子稍偏。有課的日子,要早起從市區坐車到山區。每天和她走在一起的人進方不同,歸處也不同。她試圖在與那些雜亂的腳步錯身而過的無數個瞬間裏找回獨立自我,交新朋友,學會翹課,剪短發,扮出活得很有勁頭的樣子……然後漸漸忘了Jason Biggs。

    她那時候和學姐兼室友合住。學姐不煮飯,隻叫外賣。一次她煮好東西拿去分享,被對方邀請進屋。學姐的房間不大,牆壁上貼滿了明星海報。問她喜歡哪個,哪個她都如數家珍,聽得K子暈頭轉向,大概表情裏還有點不屑。學姐也不在意,說:“人總得找點能治愈自己的假象,食物,偶像,戀人,都好。”

    “戀愛是假象?”

    “不如說是一種幻覺。反過來說,失敗,受挫,消沉也是一種幻覺。感到不開心時,隻是討厭自己了。討厭自己時會覺得全世界都討厭自己。但世上若還有一個人肯喜歡你,就能緩過來。人通過幻想自己被需要來證明存在價值。在這一點上,戀人和偶像是沒有差別的。”

    K子不認同,認為追星和戀愛完全兩回事。偶像崇拜從頭到尾都是一筆爛賬。記得有一句話是這麽說的,先放感情的人就輸了。“粉絲”是從一開始就注定慘敗的不歸路。就像跳上了一艘無力掌控的賊車,隻能祈禱對方在你仍然喜歡著他的期間內全程維持著“好人”的狀態。 與其如此,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浪費表情。

    “妳剛才說的這些,套在戀愛上也一點不差啊。”學姐反駁。不管喜歡誰,活的還是死的,2D還是3D,真人還是假人,其實喜歡的都是自己。把希望寄托在更美更強更耀眼的人身上,是找一座燈塔,提醒自己世上還有值得追隨的東西。生命仿佛也不再平庸,甚至還有了那麽一點奇巧的意思。她說:“妳覺得近距離和真人的戀愛就高級理智?那妳記得自己有多少次因為某人的聲音,手指的形狀,吃東西的樣子而喜歡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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