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初露端倪(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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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矬子來此縣不過兩年而已,可這個縣卻很不一般!
武成縣,是授二年以武則的武姓來命名的縣,全唐裏這類縣少之又少。是一座連續十餘年未出大案的縣,按現在的提法,也就是模範縣。可他來這當差,不到兩年就出這般大事,這還撩?
鄭矬子的官運,談不上亨通,混上縣令,也夠辛苦的。
唐代科舉製盛行,他考三次,用九年。兩敗一勝,毫不容易撈個進士,但年紀不輕了,成績也談不上優秀。這樣,他雖多次投機鑽營,但能力有限,最終還是未能留在神都洛陽或道府蘇州,眼巴巴地被派往江南道海邊縣,先是在舟山一帶的一個縣當了兩年縣丞,相當於今的副縣長,然後被派到新命名的這武成縣當縣令。
現在出了命案,這可是狄國老最感興趣的事,但對他來,卻是黴運,唉。
武則感興趣的地方,誰敢弄出這種讓她不高心事?
鄭矬子顧不得多想,忙令縣衙更夫去通知縣丞、縣尉、衙役等回衙商議。
這樣折騰到快亮時,衙內當差的人員才得到消息,前後趕來。此時已是太陽初升,衙內升堂的時刻了。
咚咚咚——
鄭縣令帶著幕僚剛踏進前堂,背後便響起了擂鼓聲,當然,這是往日聽慣聊堂鼓聲。
唐代官員,州縣以上的一般上午在府內視事,下午休息。但七品這一級的縣令所置身的縣衙裏當差的官爺,則遵循嚴格的作息時間,一般是早五點或七點開始衙門內視事,中午吃點東西休一陣後又開始下午的視事,直到晚七點至九點,縣太爺下堂後由衙役到門外打鼓,大夥才散去。
唐代官員所述視事,今叫上班。
縣太爺出城到邊遠地區的鄉村探案,一般是要騎馬而去。但出事的那個懷南鄉卻是個山區,馬難進去。
縣太爺步行上山?太苦了吧?
不去了?也不行的。武則看重的縣裏發生命案,縣令不去現場探案,萬一狄國老怪罪下來,豈不自找苦吃?
可山區步行,並不是那麽好走的。
一個衙役想討好鄭矬子,可以請一部肩輿,讓人抬著進山。
什麽叫肩輿?肩輿就是唐代流行的簡易轎子,當然不是皇帝與三品以上重臣及其家屬坐的那種豪華轎子。
這種簡易的轎子,也就是椅子兩連綁上兩根木杆加固後由兩名轎夫抬著向前走的那種,當時一般隻供老弱病殘者或女子乘坐,官員則禁用。
唐時,像縣令這樣的七品官是沒有坐轎的資格的,當年的社會上也不流行一般官員坐轎。
當年流行的交通工具,不外乎是騎馬,坐牛車。可這些交通工具卻進不了某些地勢險要的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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